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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需要视角下扶养费请求权之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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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引言

2 扶养费请求权纠纷之司法立场

2.1 关于扶养费请求权的产生问题

2.1.1 意定义务说

2.1.2 法定义务说

2.2 关于扶养费请求权之诉的权利主体问题

2.2.1 扶养权利人说

2.2.2 扶养义务人说

2.3 关于扶养费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问题

2.3.1 适用说

2.3.2 不适用说

2.3.3 折中说

2.4 小结

3 对案例的反思——生活需要方为扶养费请求权之产生前提

4 扶养费请求权之行使与消灭的新视角

4.1 生活需要是扶养制度的逻辑起点

4.1.1 不同学者对扶养起因的理解

4.1.2 扶养制度逻辑起点的确定——生活需要

4.1.3 对生活需要的理解

4.2 扶养费请求权之行使

4.2.1 扶养费请求权的主体

4.2.2 扶养费请求权的客体

4.2.3 扶养费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4.3 扶养费请求权之消灭

4.3.1 当事人死亡

4.3.2 身份关系消灭

4.3.3 扶养要件消失

5 解决扶养费纠纷的相关建议

5.1 正确把握扶养制度与亲属法之间的关系

5.2 对当前扶养费纠纷的司法对策

5.3 完善相关立法以统一裁判标准

6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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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生活需要为视角,探讨了扶养费请求权的产生、行使与消灭的问题。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概要如下:
  第一部分是引言,阐述本文的研究价值并点题。
  第二部分阐述了扶养费请求权纠纷的司法立场。分别从扶养费请求权的产生、扶养费请求权之诉的权利主体以及扶养费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这三个焦点出发,将司法实践中的扶养费纠纷作了归纳总结。
  第三部分是针对第二部分判例的反思,抛出生活需要才是扶养费请求权产生的前提这一观点,为下文的论证作铺垫。
  第四部分是全文的核心。下分三个小点,第一小点论证了生活需要是整个扶养制度建立的起因,并详细阐述了对“生活需要”这一概念的理解;第二小点是结合全文第二部分的判例,从生活需要的视角来解释扶养费请求权行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主要包括扶养费请求权的主体问题、客体问题以及适用诉讼时效与否的问题;第三小点探讨了扶养费请求权消灭的原因,包括当事人死亡、扶养要件消失、身份关系消灭等,以及该等原因背后尚存争议的关于扶养费请求权的法律问题,以保证全文问题探讨逻辑的完整性。
  第五部分为扶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相关建议。主要从把握扶养制度与亲属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述,并针对扶养费纠纷提出了些许裁判对策,同时呼吁我国加紧完善对扶养制度的相关立法,以统一裁判标准。
  第六部分即结语,顾名思义,为对全文的简要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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