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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摘要
1 引言
2 扶养费请求权纠纷之司法立场
2.1 关于扶养费请求权的产生问题
2.1.1 意定义务说
2.1.2 法定义务说
2.2 关于扶养费请求权之诉的权利主体问题
2.2.1 扶养权利人说
2.2.2 扶养义务人说
2.3 关于扶养费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问题
2.3.1 适用说
2.3.2 不适用说
2.3.3 折中说
2.4 小结
3 对案例的反思——生活需要方为扶养费请求权之产生前提
4 扶养费请求权之行使与消灭的新视角
4.1 生活需要是扶养制度的逻辑起点
4.1.1 不同学者对扶养起因的理解
4.1.2 扶养制度逻辑起点的确定——生活需要
4.1.3 对生活需要的理解
4.2 扶养费请求权之行使
4.2.1 扶养费请求权的主体
4.2.2 扶养费请求权的客体
4.2.3 扶养费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4.3 扶养费请求权之消灭
4.3.1 当事人死亡
4.3.2 身份关系消灭
4.3.3 扶养要件消失
5 解决扶养费纠纷的相关建议
5.1 正确把握扶养制度与亲属法之间的关系
5.2 对当前扶养费纠纷的司法对策
5.3 完善相关立法以统一裁判标准
6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