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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1 新民诉法实施前基层法院审监庭的概况
1.1新民诉法实施前基层法院审监庭的地位
1.2新民诉法实施前基层法院审监庭的主要职责
1.2.1审理再审案件
1.2.2案件质量评查
2新民诉法实施后基层法院审监庭职能的变化及原因分析
2.1增加部分再审案件审查及审理职能
2.1.1 增加审查申诉案件的新职能
2.1.2增加审查检察建议案件新职能
2.2增加案件质量标准更高要求职能
2.2.1基层法院定位为“初级审”法院,要求定案更加准确
2.2.2裁判文书实行上网的必然要求
2.3增加办理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案件的新职能
2.3.1产生背景
2.3.2法院系统案件分工调整
2.4增加办理执行异议类案件的新职能
2.4.1审判监督范围覆盖审判执行案件的必然要求
2.4.2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回避制度的必然需要
2.5增加审判管理新职能
2.5.1审判质效管理的必要性
2.5.2 “数据化时代”到来的必然要求
3如何推进审监庭的职能
3.1如何推进再审案件审查及审理职能
3.1.1申请再审管辖新规定的适用
3.1.2检察建议类案件的审查
3.1.3建立判后主动答疑制度
3.2如何推进法院案件质量高标准的新要求
3.2.1加强案件质量通报制度
3.2.2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纠错工作
3.3如何更好地办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
3.3.1第三人撤销之诉主要内容
3.3.2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亮点内容
3.3.3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例
3.4如何更好地承办执行异议类案件
3.4.1执行异议类案件简介
3.4.2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例
3.5如何推进审判质效管理新职能
3.5.1审判管理体系必须科学合理
3.5.2审判管理工作需多分析研判
3.5.3审判管理需各庭室共同努力
结语
参考文献
在 学 研 究 成 果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