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1导 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2研究思路及方法
1.2.1研究思路
1.2.2研究方法
2.1主要概念界定
2.1.1高新区
2.1.2协同创新
2.1.3政府引导
2.2相关理论基础
2.3政府引导下的协同创新体系
2.3.1协同创新的主体
2.3.2政府引导下的协同创新机制
3政府引导下宁波高新区协同创新现状
3.1政府引导下宁波高新区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现状
3.1.1政府推进协同主体聚集
3.1.2政府引导协同创新初见成效
3.2政府引导的主要政策
3.2.2产研合作政策
3.2.3高端机构和人才政策
3.2.4成果转化政策
3.2.5金融支持政策
4政府引导下宁波高新区协同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1引导政策针对性不强,政府支持不够到位
4.1.1政府作为纽带作用不强
4.1.2支持协同创新的政策不足
4.1.3北高教园区高校作用未充分发挥
4.2引导的协同创新层次较低,协同动力不足
4.2.1企业的需求仅是短期利益
4.2.2研究成果未能真正符合企业需求
4.2.3中介组织起不到协同作用
4.3政府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滞后,创新基础薄弱
4.3.1科技服务体系滞后
4.3.2创新的基础非常薄弱
4.4协同创新主体参与较少,结构性矛盾突出
4.4.1高技术企业缺乏
4.4.2高水平研发机构少
4.4.3配套机构缺失
4.5创新软环境不足,现有协同中心未发挥
4.5.1创新软环境不足
4.5.2现有协同创新中心未发挥作用
5.1政府引导下的宁波高新区协同创新运行机制
5.1.1运行机制及内在联系
5.1.2政府引导的主要内容
5.2提升政府引导下宁波高新区协同创新水平的对策建议
5.2.1强化协同政策的针对性,引导创新主体更紧密合作
5.2.2完善协同创新科技服务体系,夯实协同创新基础工作
5.2.3理顺协同创新管理机制,搭建协同创新平台
5.2.4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引进力度,优化协同创新结构
5.2.5培育创新文化,营造协同的氛围
参考文献
致谢
宁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