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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育基金会资金管理模式研究——以NKD教育基金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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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及研究背景

第二节 研究目的及意义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第四节 本文的研究方法、思路及技术路线

第二章 高校教育基金资金管理相关基础理论

第一节 概念界定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第三章 高校教育基金会发展现状及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国家对高校教育基金会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 资金运作尚处摸索阶段

第三节 资金结构不合理

第四节 缺乏专业投资人才

第五节 监管不力

第四章 NKD教育基金会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资金规模偏小

第二节 资金管理机制不完善

第三节NKD教育基金会管理模式的不完善

第四节 资金渠道不够多元化

第五节 理念较保守

第五章 NKD教育基金会资金管理问题改善对策

第一节 完善资金管理理念

第二节 建立基金会的现代化发展模式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第一节 结论

第二节 展望

第三节 鸣谢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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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校基金会以接受来自社会的捐赠的方式来补充办学所需经费,支持教育事业,这已经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NKD教育基金会是依照法律程序成立,针对高校人才培养、奖助学金、奖教金、科研活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支持而设立。高校基金会在接受社会捐赠的同时,有责任和义务使用、管理好基金,在法律框架内,运用金融理论和工具进行操作,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目前,高校基金会的收入可以分为两部分:资金收益与捐赠收入。由于现行体制的关系,我国高校经费来源主要以政府拨款为主,高校对于存在风险的投资收益积极性不高。
  NKD教育基金会是以财产为基础的,是运作财产的组织,这就对基金会的财产管理和使用提出很高的要求。我国对基金会管理相关条例中有如下规定来监督基金的募集和使用:重大资金募集活动、投资活动,需经理事会以特殊程序通过;基金会设监事,监督财务运作等活动;基金会的决策不得与基金会的理事、监事有利益相关;监事和不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基金会每年的公益支出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基金会无力从事公益活动时必须注销;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必须仍用于公益目的。
  高校基金会与学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近年来高校办学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极个别高校在运作资金方面出现一些问题。在教育部2007年召开的“加强高校管理,进一步治理商业贿赂”会议上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要求:高校不得再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直接投资办企业,也不得以国家财政拨款、基本建设经费、学生学费等各项预算经费作为对企业的出资。高校所属内设机构,一律不得直接对外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高校不得从事股票投资和其他风险性债券投资。
  NKD教育基金会是单独注册的法人组织,从民法上看,在法人主体上是与学校平行的,基金会法人地位是基金会基金运作的基础。虽然基金会理事等重要成员多为学校工作人员,但基金会对理事确认和审核是要经过民政部门批准的。这些条款相互配合,构筑了一个较为严密且科学的框架,促使基金会将财产用于特定的公益目的,避免基金会被用于营利目的,避免基金会财产的流失、浪费,避免基金会成为养人机构,避免基金会成为关联交易的手段。
  另外,公众的监督也是一个重要方面。相关条例要求基金会的财务状况要公开透明,对社会公示。基金会是一个开放、透明的组织,其项目设置、运作必须随时接受社会的监督。资金运作还要有相应的程序来保证。对于决策的形成、执行,基金会必须有明确的管理机制,明确人员分工,动态管理基金。通过程序保证决策科学,责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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