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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产法律问题研究——以财产权利分类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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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一章 财产权利概述

第一节 财产权利的概念

一、财产概念的界定

二、财产权利的概念

三、财产权利在社会中的作用

第二节 财产权利特性和客体

一、作为“权利束”的财产权利的特性

二、财产权利存在于何种“物”——财产权利的客体概述

第二章 英美法上相关的财产权利理念和制度

第一节 财产权利标的之物的界定

一、物的一般概念

二、有形财产

三、无形财产

四、小结

第二节 英美财产法上财产权利的取得和保护制度

一、财产权利的取得

二、财产权利的保护

第三章 财产权利视角下我国财产法律制度上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财产权利视角下物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僵硬的物权法定原则限制了 财产权利的保护

二、过渡强调所有权忽略了对财权利使用和交易价值的保护

第二节 财产权利视角下债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债法上对财产权利保护的本质主义的错误

二、绝对物债二分原则在财产权利保护中的弱点

三、债权相对性在财产权利保护中的弱点

第四章 相关财产权利理念和制度的思考

第一节 传统物权财产权利的修正

一、财产权利自由与物权法定原则的平衡

二、财产权利占有的保护和所有权的平衡

第二节 债法相关财产权利理念的提出

一、债权所有权理念的提出

二、从抽象到具体的财产权利结构

三、合同财产权利的物化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在读期间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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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物权法保护静态物的归属,重视绝对的物权所有权,制度的设计以物权所有权为逻辑基础,物权的设定和内容都归于法定,忽略对财产占有的保护;在债法范畴过分强调交易安全,过分要求抽象主义的法律规范来还原社会生活中的具体合同事物、过分强调物权和债权的形式主义区分、过分强调债权的相对性原则。以至和实践中新出现的财产权利的保护发生冲突,并没有真正起到定纷止争,发挥物的效用的法律价值。
  本文第一部分通过财产权利的概述界定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概念,分析财产权利所具有的排他权、转让权、占有使用权,明确财产权利的客体的分类。
  本文第二部分通过英美法上财产法律相关制度和理念进行比较分析,对英美财产法上的财产权利的上的物进行界定,介绍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基本理念,对英美财产法上的财产权利取得和保护的基本制度进行比较分析。
  本文第三部分探求我国财产法律方面在制度和理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僵硬的物权法定原则限制了财产权利的保护范围,过渡的强调所有权而忽略了对财产权利使用和交换价值的保护。传统债法对财产权利保护过于形式主义,绝对的物权和债权的二元区分没有实际价值,强调债的相对性导致弱化了债权的保护。
  本文第四部分我国目前财产法律制中相关制度和理念提出几点思考,平衡物权法定原则所带来的财产权利和内容的限制,尊重财产权利自由。解决当下物权法侧重保护有体物的静态归属而缺乏对财产流通的保护,重视财产的所有权而忽视财产权利的使用和交换价值的保护。提出债权所有权的理念,把债权从债的基本关系中抽象出来,提高债权的流通性。把财产权利结构由抽象变为具体,把具体的合同权利抽象为财产权利,提升流通价值。

著录项

  • 作者

    张立超;

  • 作者单位

    云南财经大学;

  • 授予单位 云南财经大学;
  • 学科 民商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冯忠明;
  • 年度 2016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物权;
  • 关键词

    物权法; 财产权利; 债权; 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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