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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诊所教育的实践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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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诊所教育于2000年被中国高校引入,经过十多年的磨合,逐步被学校与社会所接受。作为一种新型的实践教育手段,在法学教育和社会援助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法律诊所由教师和学生组成,课时以学期为单位,在一学期之内诊所成员较为固定,有小班教学的特点。我国法律诊所教育在很大程度上仍沿用美国的法律诊所教学模式,法律诊所“本土化”改革也一直坚持不懈的进行,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法律诊所教育模式。但是,就目前来讲,“重理论、轻实践”的观念让法律诊所教育陷入困境。教育观念转变困难使得法学院对于实践性教学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师生对于法律诊所认识高度不够;法律诊所运行资金来源的局限性,也使得诊所在日常运作时受到掣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让学生代理的身份陷入尴尬之境等等,这些问题都在制约着法律诊所教育的进步,必须要将问题解决,摆脱束缚,才能让中国的法律诊所教育不断前进发展。笔者本科期间曾在本校社区法律诊所接受了为期一学期的法律诊所教育,通过亲身实践、交流和阅读众多文献,对于大学法律诊所的日常运行、法律援助方式、出现的问题有着较为直观的认识。笔者认为,法律诊所的教育理念,可以为社会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让学生加快由法学院学生向法律工作者这一角色转变的速度,同时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质。法律诊所式的教学模式应该得到大力推广。本文首先从法律诊所教育在我国实践现状入手并引入实际案例配合说明,然后对实践中遇到的法律诊所基础方面、日常运行方面和管理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列举,分析困境产生背后的原因,最后针对出现的问题,建议转变教学观念,重视实践教育;加大运行资金和师资的投入,保证诊所正常运行;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和针对目前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在学生代理方面做出变通等,通过提出摆脱困境的可行性措施,力求推动我国法律诊所教育进一步完善,让大学法律诊所更好得为法学教育服务、为社会大众服务。

著录项

  • 作者

    李尚泽;

  • 作者单位

    云南财经大学;

  • 授予单位 云南财经大学;
  • 学科 法律(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吕涛;
  • 年度 2016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D90-4;
  • 关键词

    法律诊所; 实践性教育; 学生代理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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