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新疆限制开发区域生态补偿研究
【6h】

新疆限制开发区域生态补偿研究

代理获取

摘要

“十一五”规划提出主体功能区的划分,是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空间均衡的重大战略部署,并提出通过建立限制开发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来加强限制开发区的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解决不同功能的主体区域之间的利益协调,实现不开发的富裕。新疆在全国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资源战略地位、沿边开放地位、生态安全地位和多民族聚居区的特殊地位。然而,由于新疆生态环境呈现出较大的脆弱性和敏感性,在全国总体的功能区划中,新疆大部分地区属于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生态补偿为新疆区域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契机。
   因此,本文以新疆限制开发区类为研究对象,用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经济学理论、自然资本(生态资本)理论、外部性理论和公共物品理论和市场价值法、机会成本法、影子工程法、生态服务价值当量因子表等,围绕新疆限制开发区实施生态补偿的特殊性问题,对新疆限制开发区的生态补偿主体、对象、生态补偿框架的构建以及生态补偿标准进行定性、定量、实证研究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生态补偿的实质就是通过一定的政策手段实行生态保护外部性的内部化,让生态保护成果的“受益者”支付相应的费用,使从事生态建设和保护者得到相应的补偿,通过制度创新解决好生态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激励人们从事生态保护投资并使生态资本增殖。
   (2)南疆三地州一方面饱受恶劣的自然条件和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的巨大的发展贫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技术发展实力以及发展潜力受到了严重的制约;另一方面要为全疆甚至全国的生态利益支付巨额成本、限制发展的机会,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建立和完善限制开发区的生态补偿是新疆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南疆三地州摆脱恶性发展,走向经济社会繁荣的必由之路。
   (3)补偿标准是生态补偿的核心,又是生态补偿中的难点和重点,关系到补偿的效果和补偿者的承受能力。生态补偿标准应该将生态补偿的标准介于提供生态服务的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之间。通过对提供生态服务的成本和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的计算,现有的补偿标准对生态维护和恢复行为缺少激励。
   (4)生态建设补偿机制是生态建设补偿各组成主体和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规律以及他们之间的协调关系,通过一定的运行方式和途径,把各构成要素有机的联系在一起,以达到生态补偿建设顺利实施的目的、通过建立长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形成“生态建设者提供生态产品——生态受益者购买生态产品——为生态建设者提供补偿——生态建设者得到回报——加强生态建设——提供生态产品”的良性循环机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