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导论
一、公有住房承租权的法律属性
(一)公有住房承租权的法律性质分析
(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的法律属性分析
(三)公有住房承租人的权利
1.转租的权利
2.过户的权利
3.并户、分户的权利
4.置换的权利
5.互换的权利
6.拆迂补偿的权利
7.购买所有权的权利
8.作为私产进行分割的权利
9.其它权利
二、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存在的问题
(一)非津户籍人员不能成为公有住房承租人的问题
(二)本市农业户籍人员不能成为公有住房承租人的问题
(三)符合承租条件的申请人承租顺序问题
(四)存在无符合要求的承租人情况时,产权人可否收回公有住房的问题
三、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完善及建议
(一)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应遵循的原则
1.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
2.加强相互沟通与协调
3.以本市的相关规章制度为指导
4.公有住房管理体制改革
(二)非津城镇户籍人员不能成为公有住房承租人的问题
(三)行使承租权时效的问题
(四)理顺申请人承租顺序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