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民事诉讼电子数据概述
(一)电子数据的概念
(二)电子数据的特征
1.电子数据具有技术性
2.电子数据具有形式多样性
3.电子数据具有存在形式的无形性
4.电子数据具有很强的依赖性
5.电子数据具有精确复制的高保真性
6.电子数据具有稳定性
7.电子数据具有脆弱性
(三)电子数据的分类
(四)电子数据在我国法律中的新定位
二、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审查和判断的内容
(一)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的法律依据
(二)电子数据的证据能力问题
(三)电子数据的证明力问题
1.以证据的真实性标准审查电子数据的证明力
2.以证据的关联性标准审查电子数据的证明力
3.以证据的可靠性标准审查电子数据的证明力
4.以证据的完整性标准审查电子数据的证明力
(四)电子数据审查判断的意义
三、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电子数据审查和判断的存在问题
(一)戚某和吴某离婚纠纷案分析及其存在的问题
1.案情介绍
2.案情分析及所存在的问题
(二)问题之归纳
1.缺乏系统具体的法律支持
2.缺乏鉴定电子数据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才
3.对电子数据的审查认定,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4.对电子数据的审查鉴定缺乏统一管理
四、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审查判断规则的完善设想
(一)立法上的完善设想
(二)司法实务中的完善设想
1.完善审判实务中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标准
2.建立辅助电子数据审查判断的独立鉴定体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