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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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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逐渐替代有形资产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正式确立了我国发展知识产权、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同时,知识经济带动了全球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成为知识经济发展的重要主力。因此,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当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面临融资瓶颈,有必要寻求新的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资金供给、满足资金需求。因此,研究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可行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高新技术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不仅需要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支持,以及金融市场中各参与方积极配合与协调,更重要的是企业自身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储备且知识产权必须具有一定的市场化或产业化价值。本文在回顾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理论成果的基础上,以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为研究对象,首先重点对其知识产权的数量储备和产业化水平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建议。主要研究结论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已形成一定的数量规模,且知识产权产业化能力不断提高,为知识产权证券化提供了较好的应用前景;同时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储备量差距较大、知识产权产业化能力普遍较低,成为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障碍。因此,在知识产权证券化开展期初,本文建议分别从专利权、商标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角度且结合行业产业化水平选取优质的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作为我国第一批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如:中兴通讯、星网锐捷、汉王科技、同州电子、海信电器。其次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状况视角分析了其实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三对知识产权证券化实施的重点流程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构建资产池、构建SPV、信用评级和信用增级进行分析,发现各重点流程中的问题:如我国价值评估体系不完善、可被证券化的知识产权少、构建SPV有难度、信用评级和增级机构体系不完善等,最后总结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诸多阻碍,并从国家和企业两方面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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