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2017-09-12
授权
授权
2015-01-14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G06Q40/06 申请日:20140919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14-12-24
公开
公开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投融资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利用风险投融资系统的投融资方法及风险投融资 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传统的投资资渠道仅有股市、银行、基金等,这些投资渠道,严重制约了广大社 会公众,尤其是资金实力较小的公众,直接投资于企业,甚至初创企业获得股权,参与到直 接的创业投资中来,获得更高投资收益。而另一方面,有好想法有好项目的融资人,由于缺 乏资金,导致项目无法实施。
另一方面,所谓的网络融资,由于融资形式所限,只能是有资金实力的机构参与,并且 由于缺乏资金监管机制等,也限制了实力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差的公众的参与。
总体上讲,现在的投融资领域,严重限制了实力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差的公众的参与,制 约了公众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也制约了有潜力的科技及项目孵化率,妨碍国家科技发展与 推广。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利用风险投融资系统的投融资方 法及风险投融资系统。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利用风险投融资系统的投融资方法,至少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步,融资方通过融资方客户端模块或由获得融资方许可的第三方通过契约生成系统, 填写契约内容,生成原始母契约,并将原始母契约信息发布至信息查询模块;
第二步,投资方通过投资方客户端模块进入信息查询模块购买原始母契约,投资方购买 后获得原始母契约权益;
投资方购买原始母契约后,获得对应契约权益,同时获得对对应原始母契约自由分拆的 权利,可进入契约生成系统针对原始母契约所占权益进行拆分生成分子契约发布至信息查询 模块,供新的投资方购买,依次往复,形成各级分子契约;同时,原始母契约或分子契约的 持有投资方可将购得的原始母契约或分子契约重新定价并发布至信息查询模块进行交易,供 新的投资方购买,依次往复;投资方所持有的同一项目同属于由最初融资者同一期融资分派 出来的各类契约可以合并,合并方式视契约权利不同分为同级契约合并与各级契约选择式合 并;
第三步,第三方通过第三方监管模块进行融资方所获得的投资资金及投资收益管理或兼 容投资意愿征询管理。
所述的技术方案优选为,所述投资方可通过契约生成系统生成求购契约,求购契约生成 可按定价单位权益收购价不限定额度收购,也可设定总收购额度制定;
所述求购契约生成后发布于所述信息查询模块;对持有契约的投资者或融资者向对应求 购契约的投资方进行定向拆分契约;定向拆分后的契约发送至投资方认购;同时,对认购不 成的契约退回;并且所述定向拆分后的契约在投资方认购之前,契约分拆方可随时撤回已拆 分的契约。
所述的技术方案优选为,所述投资方与投资方之间、投资方与融资方之间,通过在线沟 通模块联系购买事宜;各级契约持有者,可向在线达成交易共识者,做定向分拆子契约;并 通过选择发送投资用户的方式,将定向分拆子契约定向发送于在线达成交易共识者。
所述的技术方案优选为,所述的融资方所获得的投资资金及投资收益管理,是指第三方 利用第三方监管模块进行以下管理:
融资方所得的资金先由第三方进行资金监管,然后由第三方对资金拨付条件进行审查, 并按审查情况进行分步拨付;
对有资产抵押融资方,由第三方进行抵押资产核实,并办理抵押登记后,第三方监管方 可把融资方所得的资金全额交付融资方使用;
对不符合融资条件的融资项目、投资失败的项目,第三方监管方对剩余资金可执行退回 操作,执行退回操作后,系统自动调取档期项目契约投资方,并按契约约定权益比例计算对 应的退回资金额,然后退回对应档期项目契约投资方;
对投资完成、投资契约被赎回或按契约约定定期分红资金,融资方将对应资金拨入第三 方监管方,由第三方监管方将相应资金执行分配操作,系统自动调取档期项目契约投资方, 并按契约约定权益比例计算对应的分配资金额,然后分配给对应档期项目契约投资方。
所述的技术方案优选为,所述的投资意愿征询管理,是指第三方可利用第三方监管模块 进行以下管理:
方式一:
投资人总购买额度或实际到账额度未能达到原始母契约的内容时,第三方可向投资方与 融资方发出是否继续投资或融资的意见;
若融资方决定停止融资,则停止交易;
若融资方决定继续融资,对于希望退出的投资方,第三方监管方执行退回操作,仅退出 投资方对应投资资金退回对应投资方;对于剩余的投资方则继续投资,并延续相应的权益;
方式二:
投资人总购买额度或实际到账额度达到项目启动要求,第三方告知投资方与融资方,正 式开发启动项目,资金进行冻结进入监管序列;
方式三:
项目进展未能达到原始母契约的内容时,第三方可向投资方与融资方发出是否继续投资 或融资的意见;
若融资方决定停止融资,则停止交易;
若融资方决定继续融资,对于希望退出的投资方,第三方监管方执行退回操作,仅对退 出投资方按契约约定权益比例计算对应的退回资金额,然后退回对应档期项目契约投资方; 对于剩余的投资方则继续投资,并延续相应的权益。
所述的技术方案优选为,所述投融资方法可用于基金融资、股权融资、抵押融资、债权 融资;
所述的股权融资可采取普通股权出让方式融资;还可采取以股权质押融资;尤其是针对 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项目,可针对项目注册项目公司或已注册的项目公司,以该公司股权质 押形式融资,并通过契约约定投资人在持有质押股权期间所拥有的母契约权益;具体实现方 式包括:
第三方监管方与融资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融资人用于质押的股权由第三方监管方代为 持有,并行使相关权益,所获得相关权益按契约约定分配于投资人;
第三方监管方代为持有融资方已注册项目公司用于质押融资的股权部分,并行使相关权 益,所获得相关权益按契约约定分配于投资人;
融资方将所质押股权份额先统一先质押于第三方监管方,然后由第三方监管方分拆于其 他投资人,由第三方监管方代为行使相关权益,所获得相关权益按契约约定分配于投资人;
融资方所质押股权份额直接质押于原始母契约投资人。
本发明提供一种风险投融资系统,包括契约生成系统,以及通过公共网络与契约生成系 统进行数据交互的投资方客户端模块、融资方客户端模块、第三方监管模块、信息查询模块, 所述信息查询模块还与投资方客户端模块进行数据交互;还可包括意见征询模块和/或在线沟 通模块,所述意见征询模块、在线沟通模块通过公共网络分别与投资方客户端模块、融资方 客户端模块、第三方监管模块进行数据交互;
还设有赎回模块,所述赎回模块通过公共网络分别与融资方客户端模块、第三方监管模 块连接。
所述契约生成系统用于原始母契约生成、已购买各级契约的分拆合并、契约重新定价以 及应价交易对应契约生成,求购契约的生成;
所述第三方监管模块用于对融资方投资进展、资金拨付条件、资金使用、项目相关信息 披露,以及项目按进度资金拨付、项目提前终止资金退回、项目投资完成资金分配、项目定 期分红资金拨付;
所述意见征询模块用于项目无法完成契约约定或无法达到融资额度时,项目持续或终止 的意见征询及项目投放管理;
所述在线沟通模块用于投资者与投资者、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的在线交易谈判以及定向 应价交易。
所述第三方监管模块进行资金监管区别于现有普通网购交易,采用第三方监管模块保证 资金流向,并实行分步拨付的形式可以根据具体投资进度及投资效果,控制资金的拨付进度, 一旦发现重大变化,及时停止资金投放,从而及时止损。
所述的技术方案优选为,所述契约生成系统包括原始母契约生成模块、求购契约生成模 块、分子契约生成模块、契约合并模块、分拆级数管理模块。
所述契约合并模块包含权益合并计算模块、对应原始出资额合并计算模块。
所述分子契约生成模块包含权益及对应原始出资额分拆互算模块、契约重新定价模块。 所述权益合并计算模块,用于在契约合并过程中,计算合并后契约权益,合并方式分为同 级合并、各级统一合并;
所述同级合并计算公式为:
Pn=Pn 1+Pn 2+……Pn N;
所述各级统一合并计算公式为:
P=Pn 1+Pn 2+……Pn N+P(n+1)1+P(n+1)2+……P(n+1)N+……;
其中,Pn表示同为n级合并后权益,P表示各级统一合并后权益,Pn N表示n级第N 个契约的契约权益,P(n+1)N表示n+1级第N个契约的契约权益;
所述权益合并计算模块将契约权益合并后设置为购买后自动合并,还可设置为购买后 购买者自行选择组合合并;
所述对应原始出资额合并计算模块,用于在契约合并过程中,计算合并后对应原始出 资额,合并方式分为原始出资额同级合并、原始出资额各级统一合并;
所述原始出资额同级合并计算公式为:
Mn=Mn1+Mn2+……MnN;
所述原始出资额各级统一合并计算公式为:
M=Mn1+Mn2+……MnN+M(n+1)1+M(n+1)2+……M(n+1)N+……
其中,Mn表示同为n级合并后出资额,M表示各级统一合并后出资额,MnN表示n级第 N个契约的出资额,M(n+1)N表示n+1级第N个契约的出资额;
所述对应原始出资额合并计算模块可将原始出资额合并设置为购买后自动合并,还可 设置为购买后购买者自行选择组合合并;
所述权益及对应原始出资额分拆互算模块,用于投资者对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分子契约 进行拆分,具体为投资者对对应权益额或原始出资额进行拆分;拆分完成后自动完成对应 权益额或原始出资额的计算、同时完成分拆级数n的标注;
所述拆分完成后自动完成对应权益额或原始出资额的计算公式为:
Pn’N=Mn’N×P(n-1)/M(n-1)
其中,Pn’表示拆分后对应权益额,Mn’表示拆分后对应原始出资额,P(n-1)表示拆 分前对应母契约权益额,M(n-1)拆分前对应母契约出资额,N代表第N个分子契约;
所述分拆级数管理模块,用于第三方监管模块设置最终拆分级数n的值,当n的值设 定完毕后,对应值为拆分的最终级数。
所述的技术方案优选为,所述第三方监管模块包括信息披露发布模块和资金拨付监管模 块。
所述信息披露发布模块用于第三方监管模块将项目信息、投资进度、资金拨付情况发 布;
所述资金拨付监管模块用于监管融资方所得的资金,然后由所述第三方监管模块对资 金拨付条件进行审查,并按照审查情况分步拨付。
所述资金拨付监管模块还用于对有资产抵押的融资方,由第三方进行抵押资产核实并 办理抵押登记后,第三方监管模块通过资金拨付监管模块把融资方所得的资金拨付融资方 使用;
所述资金拨付监管模块对不符合融资条件的项目或投资失败的项目,所述第三方监管 对剩余资金可利用资金拨付监管模块执行退回操作;退回完成后,所述契约生成系统自动 调取档期项目契约投资方,并按契约约定权益比例并计算对应的退回资金额,计算完成后 将退回资金额退回对应档期项目契约投资方;
所述退回资金额的可选用计算公式有两个,分别是:
Q=K[Pn 1+Pn 2+……Pn N+P(n+1)1+P(n+1)2+……P(n+1)N+……]/P (1)
Q=K[Mn1+Mn2+……MnN+M(n+1)1+M(n+1)2+……M(n+1)N+……]/M (2)
其中,Q表示退回资金额,Pn N表示n级第N个契约的契约权益,P(n+1)N表示n+1 级第N个契约的契约权益,MnN表示n级第N个契约的出资额,M(n+1)N表示n+1级第N个 契约的出资额;K表示可供退回总资金额,P表示最初融资人设定权益总额,M表示最初融 资人设定融资总额;
对投资完成、投资契约被融资者通过赎回模块赎回或按契约约定定期分红资金,融资 方将对应资金拨入所述资金拨付监管模块,第三方监管模块将相应的资金分配,契约生成 系统自动调取档期项目契约投资方,并按照契约约定权益比例计算出对应的分配资金额, 并将分配资金额拨付给对应的档期项目契约投资方;
所述分配资金额的可选用计算公式有两个,分别为:
Q’=K’[Pn 1+Pn 2+……Pn N+P(n+1)1+P(n+1)2+……P(n+1)N+……]/P (3)
Q’=K’[Mn1+Mn2+……MnN+M(n+1)1+M(n+1)2+……M(n+1)N+……]/M (4)
其中,Q’表示分配资金额,Pn N表示n级第N个契约的契约权益,P(n+1)N表示n+1 级第N个契约的契约权益,MnN表示n级第N个契约的出资额,M(n+1)N表示n+1级第N个 契约的出资额;K’表示可供分配资金总额,P表示最初融资人设定权益总额,M表示最初 融资人设定融资总额。
所述的技术方案优选为,所述意见征询模块用于投资方总购买额度或实际到账额度未能 达到原始契约要求时,所述第三方监管模块通过意见征询模块向投资方与融资方发出是否继 续投融资的意见;融资方可通过意见征询模块来决定是否继续融资;若融资方不想继续融资, 可通过意见征询模块停止交易,已到账资金通过第三方监管模块退回投资方;若融资方决定 继续融资,对于希望退出的投资方可通过意见征询模块提交退出申请,相应地,由第三方监 管模块执行退回资金操作;对于还继续投资的投资方则延续相应的权益;
所述意见征询模块用于投资方总购买额度或实际到账额度达到项目启动要求时,所述第 三方监管模块通过意见征询模块告知投资方和融资方,启动项目,同时资金进入监管序列;
所述意见征询模块还可用于项目进展未能达到原始契约的内容时,所述第三方监管模块 向投资方、融资方发出是否继续投资或融资的意见;若融资方决定停止融资则停止交易;若 融资方决定继续融资,对于希望退出的投资方,第三方监管模块执行退出操作,仅对退出投 资方按契约约定权益比例计算出对应的退回资金额;对于继续投资的投资方则继续投资并延 续相应的权益。
所述的技术方案优选为,所述融资方客户端模块和投资方客户端模块可设置开放权限, 可以设置为对所有个人和企业开放,也可以设置成仅对特定自然人开放。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越效果在于:所述投融资方法操作过程中通过契约分拆功 能,提供一种新的风险降低措施及减持方式;采用第三方监管模块保证资金流向,实行分步 拨付,控制资金的拨付进度,一旦发现重大变化,及时停止资金投放,从而及时止损;通过 意见征询模块,提高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参与自主权;通过股权质押模式,提供一种新的风 险股权融资方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所述一种利用风险投融资系统进行投融资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所述一种风险投融资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3为所述契约生成系统示意图;
图4为所述第三方监管模块示意图。
附图标识如下:11-契约生成系统、111-原始母契约生成模块、112-求购契约生成模块、 113-分子契约生成模块、114-契约合并模块、115-分拆级数管理模块、12-融资方客户端模 块、13-投资方客户端模块、14-第三方监管模块、141-信息披露发布模块、142-资金拨付 监管模块、15-信息查询模块、16-意见征询模块、17-在线沟通模块、18-赎回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利用风险投融资系统的投融资方法,包括:
第一步,融资方通过融资方客户端模块12或由获得融资方许可的第三方通过契约生成系 统11,填写契约内容,生成原始母契约,并将原始母契约信息发布至信息查询模块15。融资 方设定认购额度、份额、单价、回报率或回报权益、总认购量、抵押物等权责相关信息。
第二步,投资方通过投资方客户端模块13进入信息查询模块15购买原始母契约,投资方 购买后获得原始母契约权益。
投资方购买原始母契约后,获得对应契约权益,同时获得对对应原始母契约自由分拆的 权利,可进入契约生成系统11针对原始母契约所占权益进行拆分生成分子契约发布至信息查 询模块15,供新的投资方购买,依次往复,形成各级分子契约;同时,原始母契约或分子契 约的持有投资方可将购得的原始母契约或分子契约重新定价并发布至信息查询模块15进行交 易,供新的投资方购买,依次往复;投资方所持有的同一项目同属于由最初融资者同一期融 资分派出来的各类契约可以合并,合并方式视契约权利不同分为同级契约合并与各级契约选 择式合并。
第三步,第三方通过第三方监管模块14进行融资方所获得的投资资金及投资收益管理或 兼容投资意愿征询管理。
所述投资方与投资方之间、投资方与融资方之间,通过在线沟通模块17联系购买事宜; 各级契约持有者,可向在线达成交易共识者,做定向分拆子契约;并通过选择发送投资用户 的方式,将定向分拆子契约定向发送于在线达成交易共识者。
所述的融资方所获得的投资资金及投资收益管理,是指第三方利用第三方监管模块进行 以下管理,具体包括:融资方所得的资金先由第三方进行资金监管,然后由第三方对资金拨 付条件进行审查,并按审查情况进行分步拨付。
对有资产抵押融资方,由第三方进行抵押资产核实,并办理抵押登记后,第三方监管方 可把融资方所得的资金全额交付融资方使用;
对不符合融资条件的融资项目、投资失败的项目,第三方监管方对剩余资金可执行退回 操作,执行退回操作后,系统自动调取档期项目契约投资方,并按契约约定权益比例计算对 应的退回资金额,然后退回对应档期项目契约投资方;
对投资完成、投资契约被赎回或按契约约定定期分红资金,融资方将对应资金拨入第三 方监管方,由第三方监管方将相应资金执行分配操作,系统自动调取档期项目契约投资方, 并按契约约定权益比例计算对应的分配资金额,然后分配给对应档期项目契约投资方。
所述的投资意愿征询管理,是指第三方可利用第三方监管模块进行以下管理,具体包括:
方式一:投资人总购买额度或实际到账额度未能达到原始母契约的内容时,第三方可向 投资方与融资方发出是否继续投资或融资的意见;
若融资方决定停止融资,则停止交易;
若融资方决定继续融资,对于希望退出的投资方,第三方监管方执行退回操作,仅退出 投资方对应投资资金退回对应投资方;对于剩余的投资方则继续投资,并延续相应的权益。
方式二:投资人总购买额度或实际到账额度达到项目启动要求,第三方告知投资方与融 资方,正式开发启动项目,资金进行冻结进入监管序列。
方式三:项目进展未能达到原始母契约的内容时,第三方可向投资方与融资方发出是否 继续投资或融资的意见;
若融资方决定停止融资,则停止交易;
若融资方决定继续融资,对于希望退出的投资方,第三方监管方执行退回操作,仅对退 出投资方按契约约定权益比例计算对应的退回资金额,然后退回对应档期项目契约投资方; 对于剩余的投资方则继续投资,并延续相应的权益。
所述投融资方法可用于基金融资、股权融资、抵押融资、债权融资;进一步地,所述股 权融资可采取普通股权出让方式融资;还可采取以股权质押融资;尤其是针对风险投资或天 使投资项目,可针对项目注册项目公司或已注册的项目公司,以该公司股权质押形式融资, 并通过契约约定投资人在持有质押股权期间所拥有的母契约权益;具体实现方式包括:
第三方监管方与融资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融资人用于质押的股权由第三方监管方代为 持有,并行使相关权益,所获得相关权益按契约约定分配于投资人;
第三方监管方代为持有融资方已注册项目公司用于质押融资的股权部分,并行使相关权 益,所获得相关权益按契约约定分配于投资人;
融资方将所质押股权份额先统一先质押于第三方监管方,然后由第三方监管方分拆于其 他投资人,由第三方监管方代为行使相关权益,所获得相关权益按契约约定分配于投资人;
融资方所质押股权份额直接质押于原始母契约投资人。本发明所述一种风险投融资系统, 包括契约生成系统11,以及通过公共网络与契约生成系统11进行数据交互的投资方客户端模 块13、融资方客户端模块12、第三方监管模块14、信息查询模块15,所述信息查询模块15还 与投资方客户端模块13进行数据交互;还包括意见征询模块16和在线沟通模块17,所述意见 征询模块16、在线沟通模块17通过公共网络分别与投资方客户端模块13、融资方客户端模块 12、第三方监管模块14进行数据交互;还包括赎回模块18,所述赎回模块18通过公共网络分 别与融资方客户端模块12、第三方监管模块14连接。
所述信息查询模块15用于契约交易记录,契约出售信息,契约求购信息,项目信息,投 资进度,项目审查情况,资金拨付情况、使用情况的发布、存储、查询、显示。
本发明所述融资方客户端模块12和投资方客户端模块13可设置开放权限,如设置为对所 有个人和企业开放,也可设置成仅对特定自然人开放,总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高投融资 的参与度。所述融资方客户端模块12和投资方客户端模块13对所有个人和企业开放,保证所 有项目或有想法、有技术的企业或个人都可以融资,也保证所有的公众及企业都可以参与到 项目的投资中去,并且是对项目或技术直接持有契约或个人投资,享受投资项目,甚至是创 业项目业绩爆发成长带来的财富效应。
进一步地,所述契约生成系统11包括原始母契约生成模块111、求购契约生成模块112、 分子契约生成模块113、契约合并模块114、分拆级数管理模块115;具体地,所述契约合并模 块114包含权益合并计算模块、对应原始出资额合并计算模块;所述分子契约生成模块113包 含权益及对应原始出资额分拆互算模块、契约重新定价模块。
所述第三方监管模块14包括信息披露发布模块141和资金拨付监管模块142;所述信息披 露发布模块141用于第三方监管模块14将项目信息、投资进度、资金拨付情况发布;所述资金 拨付监管模块142用于监管融资方所得的资金,然后第三方监管方人员对资金拨付条件进行审 查,由所述第三方监管模块14并按照审查情况分步拨付。
所述资金拨付监管模块142还用于对有资产抵押的融资方,由第三方进行抵押资产核 实并办理抵押登记后,第三方监管方人员运用第三方监管模块14通过资金拨付监管模块142 把融资方所得的资金拨付融资方使用。
所述意见征询模块16用于投资方总购买额度或实际到账额度未能达到原始契约要求时, 第三方监管方人员运用所述第三方监管模块14通过意见征询模块16向投资方与融资方发出是 否继续投融资的意见;融资方可通过意见征询模块16来决定是否继续融资;若融资方不想继 续融资,可通过意见征询模块16停止交易,已到账资金通过第三方监管方人员运用第三方监 管模块14退回投资方;若融资方决定继续融资,对于希望退出的投资方可通过意见征询模块 16提交退出申请,相应地,由第三方监管方人员运用第三方监管模块14执行退回资金操作; 对于还继续投资的投资方则延续相应的权益。
所述意见征询模块16还用于投资方总购买额度或实际到账额度达到项目启动要求时,第 三方监管方人员运用所述第三方监管模块14通过意见征询模块16告知投资方和融资方,启动 项目,同时资金进入监管序列。
所述意见征询模块16还可用于项目进展未能达到原始契约的内容时,第三方监管方人员 运用所述第三方监管模块14向投资方、融资方发出是否继续投资或融资的意见;若融资方决 定停止融资则停止交易;若融资方决定继续融资,对于希望退出的投资方,第三方监管方人 员运用第三方监管模块14执行退出操作,仅对退出投资方按契约约定权益比例计算出对应的 退回资金额;对于继续投资的投资方则继续投资并延续相应的权益。
实施例2
本发明所述一种利用风险投融资系统的投融资方法还提供另一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 特征在于,所述投资方也可通过契约生成系统11生成求购契约,求购契约生成可按定价单位 权益收购价不限定额度收购,也可设定总收购额度制定。所述求购契约生成后发布于所述信 息查询模块15;对持有契约的投资者或融资者向对应求购契约的投资方进行定向拆分契约; 定向拆分后的契约发送至投资方认购;同时,对认购不成的契约退回;并且所述定向拆分后 的契约在投资方认购之前,契约分拆方可随时撤回已拆分的契约。
本发明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不背离本发明的实质内容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 可以想到的任何变形、改进、替换均落入本发明的范围。
机译: 一种基于互联网的投融资系统
机译: 一种基于互联网的投融资系统
机译: 利用可视线的风险降低系统,利用可视线的风险降低设备,利用可视线的风险降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