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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技立法体系构建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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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科技法基本理论

1.1从科技法的地位看科技法的内涵与外延

1.1.1科技法的地位

1.1.2突破传统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界定科技法的内涵和外延

1.2科技法的产生和发展

1.2.1古代科技法——科技法的产生

1.2.2现代科技法——科技法的发展

1.2.3当代科技法——科技法的繁荣

1.3科技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1.3.1科技法与行政法

1.3.2科技法与民法

1.3.3科技法与经济法

第二章科技立法的价值取向

2.1科技发展与稳定秩序的价值冲突

2.2在科技的工具理性与科技的价值理性中寻求平衡

第三章各国科技立法现状

3.1国外的科技立法

3.1.1国外科技立法概述

3.1.2国外科技立法的共性

3.2我国的科技立法

3.2.1我国科技立法发展历程

3.2.2目前我国科技法律体系的结构

3.2.3我国科技法律体系的不足

3.2.4我国科技立法中问题产生的原因

3.2.5我国科技立法建议

第四章我国科技立法体系的构建

4.1立法体系与法律体系

4.2我国科技立法体系的具体建构

4.2.1建构我国科技立法体系

4.2.2科技立法体系中重点领域的建设

第五章我国科技立法实施效果的评价标准

5.1法律实施评价与评价标准

5.2我国科技法律法规实施效果的具体评价标准

5.2.1我国科技法律法规实施的总体评价标准

5.2.2我国单行科技法律法规实施的具体评价标准

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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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科技的特殊性,科技立法的实用性自科技法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备受推崇。但任何一个部门都必须有自己的立法体系,没有系统化、规划性的科技立法体系,科技立法就只会“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并不利于科技法作为法律部门的成长。 本文着眼于我国科技立法整个体系的构建,剖析国内外科技立法体系研究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独特的解决办法。首先明确了“科学技术法”的内涵和外延,使“科学技术法”概念脱离传统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的禁锢,真正意义上界定“哪些立法才算科技立法”;其次,从科技立法所反映的价值冲突入手,以其价值基石为纽带,将科技法律整合成有机统一的立法体系:第三,提出科技立法体系和科技法律体系的区别,构建科技立法体系并非仅限于对现有法律法规的简单归纳总结,更重要的是展望未来,从现有科技立法中寻找其内在的联系和规律,构建我国科技立法轨道,为以后的科技立法工作铺平道路,将我国以往、现在和将来的科技立法工作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加以把握;第四,基于以上分析,对已有观点进行批判吸收,将我国科技立法体系分为四个方面:科技基本法,科技机构和人员组织法,综合科技立法和科技专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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