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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三板市场做市交易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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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2 研究综述

1.3 论文的内容与结构

第二章 我国新三板做市商交易制度的发展

2.1 新三板市场的定位

2.2 我国资本市场的主要交易制度

2.3 新三板做市商交易制度的探索

2.4 新三板做市商的交易与监管

第三章 美国、日本、台湾地区的做市商交易制度的比较

3.1 三个典型的场外交易市场的特点

3.2 三个典型场外交易市场的监管制度

3.3 做市商交易制度对各场外交易市场的影响

3.4 混合型交易制度与我国市场的匹配度分析

第四章 我国新三板做市商交易制度的缺陷

4.1 市场的基础缺陷影响做市交易的规模与效率

4.2 配套法规制度的缺失影响做市商交易制度的长期健康发展

第五章 我国新三板做市商交易制度的完善

5.1 排除新三板相关基础法规制度障碍

5.2 以混合型做市商交易制度为方向

5.3 投资者管理制度的完善

5.4 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制度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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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08月我国新三板市场引入了做市商交易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市场的活跃度,流动性有所改善。从全球范围看,成熟场外交易市场所采用的交易制度主要分为传统的单一型做市商交易制度和混合型的做市商交易制度:其中,美国纳斯达克市场、日本JASDAQ所采用的混合型交易制度,以做市商交易制度为核心,利用竞价交易制度极大的提高了市场的运作效率,并能有效防止做市商的垄断行为;传统的单一型做市商交易制度则以台湾的兴柜交易市场为代表,该模式下,市场监管力度较大,对风险的把控能力优于其他交易模式。基于我国国情及市场发展状况,混合型的做市商交易制度更加符合未来发展的需要。目前,新三板市场主要存在企业挂牌前后的审查与监管措施不完善等基础性制度缺陷,加上做市商交易制度缺乏配套的法规支持,做市商做市积极性不高,自律监管效果差。现阶段,新三板交易市场应该有针对性的排除相关基础法规障碍,以混合型交易制度为方向,梳理好做市商交易制度的运作流程,通过开放做市商主体资格、增加做市商数量提高竞争压力、建立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并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提高新三板市场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打造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交易环境,促进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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