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的缘起和目的
1.2 研究国有企业混改后公司治理的价值
1.3 现阶段的研究现状
1.4 本文的研究方法
1.4.1 实例分析法
1.4.2 资料分析法
1.4.3 对比分析法
1.4.4 参考分析法
1.5 本文的研究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
第2章 国有企业公司依法治理理论分析
2.1 公司依法治理的定义与内涵
2.2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特殊性
2.2.1 治理目标具有特殊性
2.2.2 治理主体具有特殊性
2.2.3 治理维度具有特殊性
2.3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内容
第3章 天津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存在问题研究
3.1 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问题
3.1.1 混合所有制企业由谁控股问题
3.1.2 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变化
3.1.3 传统股权设置不完全适用于混合所有制企业
3.1.4 混合所有制企业国资方意见不一致问题
3.1.5 “混改”后监管部门的权限问题
3.2 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运行问题
3.2.1 董事会人员组成问题
3.2.2 独立董事作用发挥问题
3.2.3 董事会决策依据冲突
3.2.4 董事会激励机制冲突
3.3 混合所有制企业财务管理问题
3.3.1 原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过大
3.3.2 混合所有制企业财务成本问题
3.3.3 化解债务风险不能过分依赖“债转股”
3.3.4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银行授信困难
3.4 混合所有制企业上市准备不足
3.4.1 混合所有制企业高管人员条件不足
3.4.2 混合所有制企业信息披露不足
3.4.3 政府出资不实造成企业股本不足
第4章 天津国有企业混改结束后的治理建议
4.1 在《公司法》中专门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内容
4.2 建立科学完善的法律治理结构
4.2.1 找准混合所有制企业控股定位
4.2.2 要搭建公私分离的管理层级
4.2.3 建立具有混合所有制特色的股权分配结构
4.2.4 明确国有资产方的话事人
4.3 组建高效有为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
4.3.1 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企业章程作用
4.3.2 选聘优秀人才充实董事会
4.3.3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4.3.4 建立全面的员工激励机制
4.4 妥善处理混合所有制财务管理问题
4.5 做好天津混合所有制企业上市的前期准备
4.5.1 严格约定期限缴齐政府投资
4.5.2 提前建立企业信息披露制度
结论
参考文献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