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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EPR制度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模式及回收渠道决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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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第1章绪论

1.1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选题背景

1.1.2研究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1.2.1 EPR制度的研究

1.2.2逆向物流回收组织模式的研究

1.2.3逆向物流回收渠道的决策研究

1.3有待研究的问题

1.4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

1.4.1研究思路

1.4.2研究内容

第2章EPR制度概述

2.1 EPR制度的概念

2.1.1 EPR的定义

2.1.2 EPR的要素

2.1.3 EPR制度下回收体系的费用支付

2.2 EPR制度实施现状

2.2.1境外EPR制度实施现状

2.2.2中国实施EPR制度的现状

2.3 EPR制度对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模式及回收渠道决策的影响

本章小结

第3章家电制造商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模式决策

3.1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模式分析

3.1.1分销商销售方式下的回收处理模式

3.1.2直销销售方式下的回收处理模式

3.1.3行业联盟型回收处理模式

3.2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组织模式决策研究

3.2.1符号定义

3.2.2回收处理模式的成本收益分析

3.2.3算例分析

本章小结

第4章废旧家电回收渠道选择决策

4.1废旧家电回收渠道分析

4.1.1废旧家电的来源

4.1.2废旧家电的回收渠道

4.1.3规范化废旧家电回收渠道

4.2数据包络分析法(DEA)与回收渠道绩效分析

4.3 DEA/AHP结合的回收渠道绩效排序

4.3.1层次分析法

4.3.2基于DEA_AHP的回收渠道绩效排序计算过程

4.4回收方对回收渠道的选择

4.4.1回收渠道绩效评价的输入/输出指标

4.4.2回收渠道的选择流程

4.5算例分析

本章小结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情况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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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面对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的日益加重,废旧家电回收处理问题已经受到发达国家的高度重视,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我国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研究起步较晚。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现有的回收活动仍是经济利益驱动下的自发行为,规范化的回收处理模式和回收渠道尚不明确。而且现有研究主要着重于制造商负责处理情况下的废旧家电回收模式,且未考虑家电处理的可能收益。事实上,在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制度以及我国《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约束下,处理活动并非仅由制造商进行,还存在专业处理企业处理的形式,同时废旧家电处理后也可能有整机再销售、零部件再制造和材料再循环等的收益。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约束下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模式和回收渠道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研究了在EPR制度以及《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约束下可能产生的回收处理模式,建立其成本收益模型,并进行比较分析,以及提出了规范化回收渠道及其绩效计算方法。纵观全文,本文所做的主要工作包括: (1)分析了EPR制度的概念、要素和费用支付等相关基本问题,总结了国内外EPR制度的实施现状。 (2)研究了EPR制度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模式决策问题。分析了EPR制度下存在制造商处理和专业处理企业处理两种情况,总结了在分销和直销两种情况下回收处理模式。考虑处理产品的整机销售、零售部再制造和材料再循环的收益建立在需求量为非线性函数的成本收益模型,计算各模型的最优批发价、最优零售价和最优收益并进行模式对比,分析各模式的差异。 (3)研究了规范化回收渠道选择决策问题。分析了规范化回收渠道,通过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分析回收渠道绩效,并结合层次分析法(AHP)进行各回收渠道排序,并总结回收渠道的选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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