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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预期、政府行为与群体性事件——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定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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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理论价值

1.3 研究目标、方法与思路

1.3.1 研究目标

1.3.2 研究方法

1.3.3 研究思路

1.4 论文创新点

第2章 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2.1 国外社会冲突理论综述

2.1.1 西方社会冲突主要理论

2.1.2 西方社会冲突中利益分析框架

2.2 国内群体性事件研究述评

2.2.1 利益分析框架

2.2.2 官僚行为分析框架

2.3 我国政府-公众互动行为与群体性事件理论关联

2.4 我国群体性事件研究的缺不足

2.4.1 利益预期研究不够

2.4.2 利益驱动的有效解释力不高

2.4.3 关于利益驱动型群体性事件定量分析少

2.4.4 过分重视社会负面心理的直接作用

2.4.5 缺乏政府行为公正性对居民参与群体性事件意愿的实证分析

第3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假设

3.1 冲突概念界定

3.2 社会冲突类型

3.3 利益预期、政府行为与群体性事件

3.3.1 群体性事件

3.3.2 群体性事件类型

3.3.3 群体性事件的特质属性

3.4 利益预期

3.5 政府行为

3.6 理论关联与提出假设

3.6.1 利益预期、和政府行为对居民参与周边群体性事件意愿的关联性

3.6.2 理论假设

第4章 数据、统计与过程

4.1 抽样设计与调查

4.1.1 各阶段抽样设计

4.1.2 样本量的界定及分配

4.2 数据处理

4.3 变量描述

4.4 统计基础与数理模型

4.5 统计过程与解读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5.1 结论

5.1.1 追求利益最大化可以显著提高居民参与周边群体性事件几率

5.1.2 政府不公正对待公民行为显著增加居民参与周边群体性事件几率

5.1.3 公民对政府不公行为的疑虑显著降低其参与利益抗争活动几率

5.1.4 男性、低教育水平居民更倾向于参与周边群体性事件

5.2 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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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正经历着深刻的经济社会转型,各类社会冲突逐渐显现。群体性事件作为我国社会冲突的特殊类型,已引起理论界和各级政府的广泛关注。群体性事件是了解中国社会稳定状况的重要晴雨表,可以间接衡量我国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公共秩序稳定和社会失衡问题得到严重程度,一叶知秋,通过研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制,可以让学界和政府判断当前社会的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突出问题。
  国内外对群体性事件研究学术成果较多,包括相对剥夺、社会动员、抗争性政治和利益维权等解释框架。但是我国群体性事件本质是非传统政治参与活动之一,是围绕利益博弈为主要内容的抗争性政治活动,而政府和民众是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参与者或直接利益相关者,从群体性事件参与主体的“政府-民众”与“动机-行为”两个维度切入,以居民是否参与周边群体性事件为因变量,居民利益预期、政府行为公正与否为自变量,以利益预期-政府行为的交互项为调节变量,控制人口学特征变量,采用全国大规模调查数据,构建Logistic回归模型。实证表明:追求利益最大可以显著提高居民参与周边群体性事件的几率,政府过去对待公民行为的公正与否可以显著提高居民参与周边群体性事件的几率,这说明居民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目的向政府利益维权或寻求利益补偿,更为重要的是,虽然居民存在参与周边群体性事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发生几率,但是在过去政府对待公民行为公正与否的调节下,个体力量相对于公共权力处于绝对劣势的博弈格局中,居民会理性地选择降低参与周边群体性事件以维护自身利益或减少利益损失的策略行为;最后,男性、低教育水平居民有参加周边群体性事件的意愿。
  结论显示,官-民利益博弈是群体性事件的主要议题,政府行为的公正程度是有效抑制居民参与周边群体性事件几率的调节机制。为此,党和政府应积极构建多元主体利益协商机制,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建立“社会安全阀”机制,缓解社会紧张和压力;同时,政府应提升自身治理能力,创新社会管理,回应公民利益诉求,增强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公平性、合理性及科学性。同时提高公民教育水平,倡导理性、有序的政治参与也是减少集体非理性行动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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