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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创新:要素解构与环境分析——基于中国信托业发展进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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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第一章 信托产品创新的制度要素

第二章 信托产品创新的技术要素

第三章 信托产品创新的管理要素

第四章 信托产品创新制度环境的初步形成与总体评析

第五章 信托产品创新制度环境变迁的趋势与进程

第六章 信托产品创新的市场环境:需求与竞争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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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论文全文包括导论和正文两部分内容。本论文的导论部分比之于一般意义上的导论要更为具体和详尽,包含了更多实质性的内容,对理解全文的背景、梗概、思想甚至细节都有非常重要的引导和提示作用。导论部分共分三节,分别阐释了本文选题研究的意义,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理论工具与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主要贡献与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第一节是选题研究的意义,分别从理论层面、历史演进层面和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具体实践层面说明以信托产品创新为题的意义。第二节主要回答了三个方面的问题,即:本文为什么要将研究重心置于信托产品创新的“要素解构”和“环境分析”?为什么要将这样的研究基于中国信托业的“发展进程”?本文又是通过什么样的线索和方式将研究的两部分内容相联系?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实际上也就是对本文的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的阐释。第三节首先介绍了本文在各章中使用的理论工具以及主要的研究方法;其次对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作了简要的归纳和概括,包括论文选题视角的创新,结构的创新,研究方法的创新,理论研究层面的观点创新及实践研究层面的观点创新;最后对本文未来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作了说明。 正文部分共分六章。第一章是信托产品创新的制度要素。尽管信托业通常被归为金融业,但无论从历史渊源来看,还是从基本功能来看,信托都应首先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来理解和接受,这一规范要求在构造和推广创新性的信托产品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本章将从法学理的角度对信托产品创新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含义、构成要素、基本观念等内容进行阐释,由此引出信托的基本制度功能——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并详尽阐释了信托履行基本制度功能的特征。之所以要在信托的基本制度功能上不吝笔墨,是因为信托的基本制度功能及其特征是信托产品核心价值的集中体现,同时也将是贯穿本文始终的一条红线。本章最后将由信托基本的制度功能引出信托派生的融资功能、投资功能、中介功能等,从而在内容上与下一章以金融学理分析信托产品创新的技术要素进行衔接。 第二章是信托产品创新的技术要素。本章将从金融学理的角度对信托产品创新中所涉及的金融技术要素进行分析。如果说上一章的总体逻辑思路是从信托的法律含义、要素、观念来引述信托基本的制度功能及其扩展与延伸,则本章总体上的逻辑思路就是要从信托的制度功能及其所派生的金融功能来推论信托产品应具有的金融技术要素与技术结构,然后以金融产品设计的一般思路来对信托产品构造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并在分析中着力体现信托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不同的技术特征。遵循这样的逻辑思路是出于两个考虑:第一,信托产品创新不仅在制度设计上要接受基本的法学理的规范,同时在技术原理上也要符合金融产品构造的基本要求,这是因为信托的制度功能与现代金融体系的功能在内容上是相容的,因此信托产品与所有的金融产品在技术原理上也就是相通的。第二,作为金融产品的信托产品不仅要有金融产品的一般性,还要有作为信托产品自身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是由信托制度构造上的特殊性赋予的,但需要借助相关的金融技术表现出来。 第三章是信托产品创新的管理要素。本章将从管理学理的角度对信托产品创新中所涉及的关键性问题——内在要素与外部环境的关系问题进行分析。管理要素的引入是基于信托产品创新的动态特征,其基本的职能在于在信托产品创新过程中对其内在要素与外部环境进行协调和沟通,从而形成内在要素与外部环境的良性互动。因此,从理论上说,管理要素在信托产品创新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正处于展业初期的中国信托业来说,信托产品创新的外部环境并非十分理想,对信托产品创新中制度要素和技术要素职能的充分发挥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因此,如何在中国信托业发展进程中充分发挥信托产品创新管理要素的作用,以改善信托产品创新中这种内外失协的状况,就更成了一个很有研究价值的课题。本文引入管理要素这一概念也正是出于这一考虑。由于管理学科本身的宽泛性,因此本章将首先通过对营销管理、管理的创新职能、创新职能的内容等一系列概念的解析来逐步廓清管理要素的涵义,并运用其中的核心概念来完成信托功能概念体系的构建,阐释信托产品创新的特征;然后分别考察管理要素中战略和策略两方面的关键环节,即信托产品的市场定位和信托产品策略的选择与实施。 第四章是信托产品创新制度环境的初步形成与总体评析。特定的信托产品创新是在特定的外部环境下进行的。这些外部环境中主要包含了法制体系、监管体系、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等几方面的内容。本文将法制体系和监管体系两方面的内容统一在制度环境这一概念中进行分析。因为制度要素是信托产品创新的首要基本要素,因此制度环境对于信托产品创新的意义首先就在于通过制度供给为信托的存在提供了制度基础。其次,在信托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制度环境中特定的法制和监管内容不但会对创新本身产生直接的制约或激励,而且也会以各种方式对信托产品创新环境中的市场竞争、市场需求等内容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使信托产品创新的几乎整个过程和全部内容都打上明显的制度烙印。而另一方面,信托产品创新本身也会以各种方式影响到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促成其制度环境的变迁。 本章分析的内容有两个重点:一是考察现有信托产品创新制度环境初步形成的过程;二是分析和评价现有信托产品创新制度环境的基本框架和内容。本章分析的目的也有两个方面:一是从理解和指导信托产品创新实践的现实需要出发;二是为下一章分析信托产品创新制度环境的变迁提供一个理论上的准备和逻辑上的起点。 第五章是信托产品创新制度环境变迁的趋势与进程。从信托产品创新的战略安排的要求出发,对制度环境未来的变化进行合乎逻辑和合乎情势的研判是非常必要的。信托机构只有对其借以安身立命的制度环境的变化有一个较为清楚的认识和把握,才能从整体上规划好业务拓展的时机与方向,也才能减少产品创新触及制度“高压电网”的可能,增加产品创新的“成活率”。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对制度环境未来变化的研判又绝非易事。因为任何一项制度本身的生命力和价值都不仅在于逻辑,更在于实践。因此对制度环境变迁的研判就不仅要合乎逻辑的推论,更要合乎对具体实践中情势的把握。从某种程度上说,逻辑的推论是确定的,而对情势的把握其确定性就要大为逊色。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本章将对信托产品创新制度环境变迁的研判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确定性层面上的趋势研判,其确定性的依据主要是逻辑上的推理;二是不确定性层面上的进程研判,其不确定的根源在于实践中情势的难以把握。 第六章是对信托产品创新的市场环境的分析,包括市场需求和目标市场的竞争两方面的内容。将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分章而述,除简化论文结构和分析方法上的考虑外,主要是基于以下两方面原因。首先是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对信托产品创新的作用机制有所不同:制度环境为信托产品创新提供基本制度要素,并以法制和监管上的制约或激励来影响信托产品创新的数量和档次;市场环境为信托产品创新提供基本的需求刺激,并使信托产品的创新始终在一个充满竞争的环境中运行,由此而决定信托产品创新的数量和价值。其次,从长期来看,在制度环境渐趋完善的过程中,规范意义上的市场环境对信托产品创新的作用将越来越大。本章首先对信托产品目标市场的市场需求进行总体评析,考察其现实需求和需求潜力,总结其需求特征并分析其对信托产品创新的影响;然后分别从文化传统、信用环境、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风险观念、媒体舆论等方面分析制约信托产品市场需求形成的因素及其对产品创新的影响;最后对信托产品目标市场上的竞争进行考察,划分其竞争层次,分析其制度主导型的特征,并对市场竞争环境改善的可能趋势与环节提供分析与预测。 综观全文,本文最大的贡献可能在于:通过对现有理论与实践方面相关文献的归总、梳理和深化,并运用跨学科的理论工具和研究方法,构建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分析信托产品创新问题的逻辑框架和概念体系,从而为信托产品创新的理论研究搭建了一个较好的基础性平台,对我国信托业发展进程中的产品创新实践也将具有较好的理论指导意义或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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