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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级公共产品供给研究——基于“一事一议”制度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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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1.选题的目的及意义

2.国内外相关研究及简要评价

3.本文的逻辑结构

4.不足之处

5.研究方法

6.对题目的补充说明

1.“一事一议”制度解析

1.1“一事一议”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1.2“一事一议”制度的进步性分析2

1.2.1“一事一议”有利于实现农村公共产品决策的自主性

1.2.2“一事一议”有利于杜绝“三乱”行为发生同时防止农民负担的反弹

1.2.3“一事一议”有利于保证对公共资源使用过程的全程监督管理

1.2.4“一事一议”有利于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1.2.5“一事一议”有利于加快乡镇基层政府机构改革的步伐

1.3“一事一议”制度在供给村级公共产品中存在的问题

1.3.1“一事一议”议事难

1.3.2“一事一议”决议难

1.3.3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筹集到足够的资金

1.3.4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很难做到规范操作

1.3.5“一事一议”中对所筹资金在监管上乏力

1.3.6干部组织、动员能力不强,对制度认识不够全面

1.3.7村级财政资金的匮乏导致“一事一议”缺乏经费来源

1.3.8为了节约议事成本,“一事一议”演变成了“多事一议”

1.3.9村级公共产品出现“公地悲剧”和“囚徒困境”

2.村级公共产品问题成因剖析——基于“一事一议”制度的分析

2.1“一事一议”制度设计上存在问题

2.1.1“一事一议”制度规定的费用上限不尽合理

2.1.2“两工”取消不尽合理

2.1.3“一事一议”未能摆脱“多数人投票规则”的问题

2.2“一事一议”在供给村级公共产品各个阶段遇见多种制约因素

2.2.1村级公共产品供给的第一阶段——需求表达

2.2.2村级公共产品供给的第二阶段——决策阶段

2.2.3村级公共产品供给的第三阶段——提供阶段

2.2.4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的第四阶段——管理阶段

2.3.影响“一事一议”制度供给村级公共产品的其他因素

2.3.1“一事一议”制度设计没有充分体现对行动集团的激励

2.3.2基层干部素质制约了“一事一议”的推行

2.3.3农村民主法治的落后制约了“一事一议”的推行

2.3.4“城乡二元制”制度以及公共财政制度不健全制约了“一事一议”的推行

2.3.5乡村财务制度的不健全制约“一事一议”的推行

3.促进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基于“一事一议”制度的完善

3.1.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

3.1.1各省应明文规定农村“一事一议”制度供给的村级公共产品的范围

3.1.2合理划定“一事一议”筹集资金的上限,规范农民自发决定的超过上限的集资行为

3.2.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的实践操作

3.2.1“一事一议”议事会进入议事程序的前提条件

3.2.2召开“一事一议”议事会议需遵循的原则

3.2.3在“一事一议”范围内供给村级公共产品

3.2.4合理区分不同层级的农村公共产品,明确划分中央、地方以及村民在供给农村公共产品中的义务,坚持“一事一议”的供给范围

3.2.5“一事一议”议事会的程序及所拟提供的多个公共产品的先后顺序的确定办法

3.2.6具体执行“一事一议”决议时应该把握好以下几个关口

3.2.7“一事一议”要坚持“让权于民”,上级政府角色合理定位

3.3.加快配套措施的完善

3.3.1完善农村民主建设和民主监督

3.3.2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村公共财政

3.3.3加强地方干部教育,切实提高他们对“一事一议”制度的理解和实施能力

3.3.4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建立有效的干部激励机制

3.3.5建立起科学、完备的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机制,造就一批真正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基层干部

参考文献

后记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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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事一议”制度是继农村税改革后的一项制度安排,其目的在于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实施多年的“三提五统”取消后,原先承担农村基础设施和村级公益事业职能的公积金部分则随着村提留的取消而取消,使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失去了经费来源。因此“一事一议”制度应运而生,承担起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的职能,以解决村级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然而近几年的实践表明,“一事一议”制度下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的状况不仅没有得到改善,而且供给不足更趋突出。“一事一议”试图让农民提供村级公共产品的目的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致使许多本应供给的村级公共产品出现停滞的局面。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正在全国陆续的展开,而解决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遂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课题。如何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使其真正成为村级公共产品的有效制度,不仅事关农村税费改革的最终成功与否,而且关系到新时期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战略目标的成败。因此,必须认真研究找出村级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基于“一事一议”制度对其问题的进行成因剖析,并找出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的对策,以促进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 1.论文的主要内容以及观点 全文除导论外共有三章,约38000字。 导论部分交待了论文的选题的意义及目的、国内外相关的研究及简要评述、逻辑结构、研究方法及不足,为后文的写作打下基础。 第一章:阐述“一事一议”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事一议”的进步性以及“一事一议”在供给村级公共产品中存在的问题。迄今未止,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经历了人民公社制度、三提五统制度以及今天的“一事一议”制度。人民公社制度下,农民承担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是隐形的。人民公社不仅是农村村级公共产品供给研究——基于“一事一议”制度的分析个政体而且也是个经济体,农民的所得是在扣除国家和集体之后剩余的生产所得。家庭联产承包制后,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采用“三提五统”的方式,此时的村委会成为了政体,不再控制本村的经济,因此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则采用村提留方式解决,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负担显性化。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三提五统”逐步演变成干部向农民乱收费的渠道,严重制约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也会阻碍农村税费改革。因此“一事一议”制度应运而生。“一事一议”从安徽的试点到全国的推广,其进步性是有目共睹的,主要表现在“一事一议”有利于实现农村公共产品决策的自主性;“一事一议”有利于杜绝原有的“三乱”行为的发生,同时“一事一议”制度规定了收费上限也防止了农民负担的反弹;“一事一议”有利于保证对公共资源使用过程的全程监督管理;“一事一议”有利于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一事一议”有利于加快乡镇基层政府机构改革的步伐。就目前来讲这些进步性可能尚未完全体现出来,但是笔者相信随着“一事一议”的不断完善,这些都会慢慢的实现。“一事一议”的进步是显著的,但是我们不能够因此忽视当前村级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势必会影响到农村的和谐发展。当前,“一事一议”制度在供给村级公共产品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事一议”议事难;“一事一议”决议难;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很难做到规范操作;“一事一议”中对,一所筹资金在监管上乏力;干部组织、动员能力不强,对制度认识不够全面;村级财政资金的匮乏导致“一事一议”缺乏经费来源;为了节约议事成本,“一事一议”演变成了“多事一议”;村级公共产品出现“公地悲剧”和“囚徒困境”。 第二章:基于“一事一议”制度分析了村级公共产品供给存在问题的原因。首先是“一事一议”制度设计上存在的问题:“一事一议”制度费用上限不尽合理;“两工”的取消不尽科学;“一事一议”未能摆脱多数人投票规则下的问题;其次是“一事一议”在供给村级公共产品的各个阶段遇见多种制约因素:第一阶段农民需求表达存在的村民表达意识不强、流动人口因素的存在使村民表达意愿成本过高、部分有效意愿表达得不到实施、意愿表达是遇见“投票困境”以及“多数人暴政”;第二阶段决策过程中主要决策主体的缺位、决策过程中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缺失、决策监督不力;第三阶段超范围提供,将不该“一事一议”提供的范围纳入到“一事一议”、集团提供存在诸多弊端,如不同农村家庭有着不同的效用函数以及村民集团不同成员间的最优模式难以调整和农村贫富差距的客观存在难以形成布坎南式的“俱乐部”;第四阶段管理阶段在没有相关的管理规则下,个人理性决定集体的不理性以及乡级政府以及村级党政对村级公共产品的维护和运营缺乏关心和支持;最后还有其他因素影响到“一事一议”制度供给村级公共产品:“一事一议”制度设计没有充分体现对行动集团的激励;基层干部素质制约了“一事一议”的推行;农村民主法治的落后制约“一事一议”的推行;“城乡二元制”的存在以及公共财政制度的不健全同样制约了“一事一议”的推行。 第三章提出促进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就必须不断完善“一事一议”制度。首先要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设计,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各省应明文规定农村“一事一议”制度供给的范围;合理划定“一事一议”筹集资金的上限,规范农民自发决定的超过上限的集资行为;赋予地方“两工”是否取消的自由决定权。其次要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的实践操作,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进入议事程序必须满足前提条件;议事会议必须遵循相应的原则;必须在“一事一议”范围内供给村级公共产品;明确划分中央、地方以及村民在供给农村公共产品中的义务,坚持“一事一议”的供给范围;多个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需采用科学的办法;把握好“一事一议”过程中各个关口。最后要做的工作就是要不断地完善农村民主,加强农村民主建设;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不断加强地方干部教育,切实提高他们对“一事一议”的理解和实施能力、不断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建立有效的干部激励机制、努力建立起科学完备的基层干部培养及选拔机制,造就一批真正能够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寄”的基层干部。 2.本文的创新点 本文第一个创新点是:认识到村级公共产品是农村公共产品的一部分,“一事一议”仅适用于提供村级公共产品,而不是全部农村公共产品。中央、地方、农民应该各自明确其在供给农村公共产品中的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才能够促进“一事一议”的顺利推行;第二个创新点是:认识到“一事一议”的上限规定不尽合理,提出坚持“一事一议”上限的大农村村级公共产品供给研究——基于“一事一议”制度的分析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农民自发性超过上限的“一事一议”筹资行为,并进行规范管理和加强监督;第三个创新是:从“一事一议”供给村级公共产品的四个阶段对其问题成因进行分析,并结合经济学的有关理论进行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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