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0 导论
0.1问题提出
0.2文献综述
0.2.1“其他”行为是否具有明确性
0.2.2“其他”行为的判断方法
0.2.3同质性解释方法中“质”的标准
0.2.4对研究现状的反思
0.3研究思路
0.4研究方法
0.5文章创新
1 “其他”行为适用的现状及分析
1.1“其他”行为扩张的现状
1.1.1司法指导中的扩张——以“非法经营罪”为例
1.1.2司法实践中的扩张——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例
1.2“其他”行为扩张的缘由
1.2.1司法填补立法“不足”
1.2.2民意舆论的影响
1.2.3缺乏统一认定标准
1.3“其他”行为扩张的危害
1.3.1导致“口袋罪”的出现
1.3.2导致同案不同判现象显著
1.3.3抑制人权保障功能
2 “其他”行为判断的理论基础
2.1事实体系的选择
2.1.1农业社会建立刑法价值体系
2.1.2工业社会建立刑法事实体系
2.2事实体系的形式
2.2.1罪刑法定始于事实立法
2.2.2罪刑法定实现于事实司法
2.3事实体系的内容
2.3.1将犯罪限定在行为时
2.3.2从行为本身做要件组合判断
2.3.3从行为人角度出发
2.3.4事实需要反映主体、法益
2.4事实形式与事实内容统一于事实标准
3 “其他”行为的事实判断
3.1“其他”行为的再分类
3.1.1再分类的基础——自然犯与法定犯
3.1.2再分类的原因
3.2法定犯中“其他”行为的判断
3.2.1法定犯的“其他”行为与事实形式
3.2.2法定犯“其他”行为的解释标准
3.3自然犯中“其他”行为的判断
3.3.1自然犯的“其他”行为与事实内容
3.3.2 自然犯“其他”行为的解释标准
4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