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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的国际立法与中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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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言

第一章湿地的概况及其价值

第一节湿地的含义和价值

一、湿地的含义

二、湿地的作用和价值

第二节湿地所处的现状及湿地保护的紧迫性

一、全球湿地的现状

二、我国湿地的现状

三、湿地保护的紧迫性

第二章《湿地公约》对湿地的保护

第一节《湿地公约》缔约国的义务

一、指定湿地的义务

二、合理使用的义务

三、国际合作的义务

第二节《湿地公约》促进国家保护湿地的理念和方法

一、合理利用原则的理念

二、督促并指导缔约国制定国家湿地政策

三、敦促缔约国对相关法律和机构加以审议

四、小额资助基金提供资金支持

五、《湿地公约》在国际湿地保护中的作用

第三章发达国家湿地保护的立法与政策

第一节美国湿地保护的立法和政策

一、美国湿地保护的理念

二、美国联邦湿地立法概况

三、美国重要的联邦湿地立法

四、美国湿地保护立法和政策的借鉴

第二节澳大利亚的湿地立法与政策

一、澳大利亚的湿地保护原则

二、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湿地政策

三、澳大利亚地方湿地保护政策

四、澳大利亚湿地保护立法和政策的借鉴

第四章我国湿地保护的立法现状及完善

第一节我国有关湿地保护的立法状况

一、国家立法

二、地方立法

三、与湿地保护有关的规划和计划

第二节我国湿地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专门的湿地立法

二、湿地管理部门混乱

三、公众参与度低

四、缺乏协调与磋商机制

第三节我国湿地保护立法的完善

一、制定专门的湿地保护法律

二、明确湿地保护的立法理念

三、确立公众参与制度

四、协调湿地管理机构的职能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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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湿地所具有的独一无二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通过完善的法律对湿地加以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湿地立法,湿地的保护尚依赖传统的资源法,面对我国湿地不断减少的现状,尽快进行专门的湿地保护立法迫在眉睫。本文通过对保护湿地的国际公约以及对发达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湿地保护立法经验的介绍,为我国湿地保护的立法提出具体而有可操作性的建议。 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了湿地的概况和价值。首先分析了各国对湿地的定义以及湿地所具有的特殊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然后介绍了湿地不断丧失的现状以及保护湿地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第二部分介绍了《湿地公约》对湿地的保护。首先介绍了《湿地公约》缔约国所承担了三大义务,其次重点介绍了《湿地公约》促进缔约国保护湿地的理念和手段,最后对公约的作用加以总结。 第三部分介绍发达国家湿地保护的立法和政策。该部分介绍了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湿地保护经验以及值得借鉴之处,详细介绍了美国联邦湿地立法的理念以及机构协调和利益权衡机制,澳大利亚的国家湿地政策以及各州完备的公众参与制度。 第四部分就我国湿地保护立法的现状提出我国湿地保护立法的几点建议。具体来说分为四个方面,首先应制定专门的湿地保护立法,其次应确立保护性利用的湿地保护的理念,再次构建良好的公众参与的制度,最后协调湿地保护管理机构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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