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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警察行政权行使与公民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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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警察行政权概述

(一)警察权概述

(二)警察行政权概述

1.警察行政权的概念

2.警察行政权的设定

3.警察行政权的内容

(三)警察行政权的特征

二、警察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一)公民权利的界定

(二)警察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保障

(三)警察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冲突

1.违法行使警察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冲突

2.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公民权利失衡

3.法律制度的缺陷导致警察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冲突

4.紧急状态下,警察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冲突

三、警察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界限探讨

(一)公权与私权的界限

(二)警察行政权的行使界限

(三)法律规定平衡警察行政权与公民权利

(四)在紧急状态下警察行政权行使限度及公民权利的救济

四、完善制度探讨

(一)平衡警察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原则

(二)完善立法

(三)依法行政

(四)加强司法监督

(五)健全其他监督机制

五、小结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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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警察行政权是国家行政权的一种,其设立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治安,从而为人民的权利、自由保驾护航。警察行政权范围广、影响大、具有很大的强制性,可以说,警察行政权能否准确实施直接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财产等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我们推进法治进程,保障公民权利,必须依法行使警察行政权。警察行政权来源于公民权利又服务于公民权利,警察行政权是公民权利的保护者,同时警察行政权与公民权利又存在着很多的冲突。两者对立统一,既互相依存又彼此消长。面对复杂多变的治安管理实践,不可能有一部法律或一种制度设计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因此探讨警察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界限,从权力与权利的来源、冲突、调整的原则等方面来把握这一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法律规定平衡警察行政权与公民权利,就要使警察行政权既要受到控制,又要受到保障;公民权既要受到保护,又要受到约束;警察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也应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平衡。警察行政权的行使要做到“法不授权不得行,法律对权力明文禁止的更不得行使,超越立法目的和法治精神行使的权力无效,法有授权必须为”。通过法律规定平衡警察行政权与公民权利,明确紧急状态下警察行政权行使的限度及保障公民权利的底线,确立警察公共原则、警察责任原则、警察比例原则、警察程序原则来更好的平衡警察行政权与公民权利。通过完善立法、依法行政、加强司法监督、健全其他监督制度等方面规范警察行政权的行使,才能更好的发挥警察行政的作用,从而从终极目的上达到维护公民权益的目的。关键词:警察行政权、冲突与失衡、界限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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