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选题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文献综述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1.4 本文创新点及不足
第2章 司法权对公安机关侦查权控制的正当性
2.1 人权保障的必然要求
2.2 正当程序的内在要求
2.3 法律监督的必然选择
2.4 司法审查的现实需要
第3章 检察权对公安机关侦查权的控制模式
3.1 大陆法系——强控制模式
3.2 英美法系——弱控制模式
3.3 发展趋势
第4章 我国检察权对公安机关侦查权控制的现状
4.1 对立案、撤案的检察控制
4.1.1 对立案的检察控制
4.1.2 对撤案的检察控制
4.2 对强制侦查行为的检察控制
4.2.1 侦查羁押
4.2.2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4.2.3 搜查
4.2.4 人身检查
4.2.5 技术侦查措施
4.3 对审查起诉阶段的检察控制
第5章 关于加强检察权对公安机关侦查权控制的设想
5.1 检察权对公安机关侦查权控制的基本原则
5.1.1 程序控制原则
5.1.2 主动参与原则
5.1.3 令状主义原则
5.2 检察权对公安机关侦查权控制的具体路径
5.2.1 对立案、撤案的检察控制
5.2.2 对强制侦查行为的检察控制
5.2.3 对审查起诉阶段的检察控制
5.3 检察权对公安机关侦查权控制的保障措施
5.3.1 赋予检察机关对违法办案人员的建议更换权和惩戒建议权
5.3.2 赋予检察机关宣布侦查行为无效的权力
5.3.3 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