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
1.2.2 国外研究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1.4 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1.4.1 本文的创新点
1.4.2 本文的不足
第2章 中小企业破产重整的理论分析
2.1 破产重整和中小企业的界定
2.2 中小企业破产重整的特点
2.3 中小企业破产重整的立法原则和价值目标
2.3.1 效率价值原则
2.3.2 公平价值原则
第3章 我国中小企业破产重整中的立法问题
3.1 重整申请权的问题
3.2 重整计划制定问题
3.2.1 重整计划的制定权问题
3.2.2 重整计划制定时间问题
3.3 参与经营管理权
3.4 保护中小企业在破产重整中各项权利的必要性
3.4.1 有利于实现破产重整的效率价值
3.4.2 有利于降低重整中债权人的道德风险,实现公平价值
3.4.3 保留债务人经营管理权有助于实现重整目标
第4章 域外立法对中小企业破产重整的规定
4.1 美国破产法
4.1.1 美国破产法的历史及改革
4.1.2 关于对中小企业的定义
4.1.3 重整的申请权
4.1.4 重整计划制定权及时间限制
4.1.5 债务人在位和调查员监督、托管人救济等制度
4.2 《日本民事再生法》
4.2.1 重整申请原因和重整申请权
4.2.2 重整计划制定权和提交的时效性
4.2.3 债务人经营权保留和外部监督
4.3 域外立法例对我国司法实践的启示
第5章 完善《企业破产法》的立法建议
5.1 确立债务人管理优先的重整原则,辅以监督人制度
5.2 明确中小企业的重整申请权和重整计划制定权
5.3 建立中小企业破产重整的简易程序
5.3.1 简易程序管辖法院的确立
5.3.2 简易程序审判组织的确定
5.3.3 简易程序重整期限的确定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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