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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普通法的历史基础研究——以亨利二世时期为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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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第一章王室法庭体系的建立和巡回审判制的形成

一 十二世纪中期英格兰的法庭体系

二 王室法庭的设立和巡回审判制的形成

第二章令状制的形成与王室法庭司法管辖权的扩大

一 行政令状的司法化和格式诉讼

二 司法令状与王室法庭的司法管辖权

第三章陪审制的引进和证据审查方式的变革

一 十二世纪中期的证据审查方式和陪审制的起源

二 陪审制的引进及其对普通法的意义

结论

注释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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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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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以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作为切入点,以十二世纪中后期英格兰社会历史状况作为横断面,对英国普通法形成的历史因素做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在对英国普通法的发展历史做了简略回顾后,文章认为亨利二世统治时期是普通法形成的关键历史阶段。亨利二世是英国普通法的真正奠基人。在他统治期间,王室法庭体系的建立和巡回审判制的形成,令状制的形成和格式诉讼的出现,以及陪审制的引进和证据审查方式的变革,这些构成了英国普通法形成最重要的历史基础。 亨利二世的三大司法改革措施对普通法的形成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三者相辅相成,作为司法改革的整体而存在。王室法庭的建立和发展是国王行使司法权力的物质载体。巡回法官到英格兰各地代表国王审理案件,将国王的恩惠带给普通民众,很好地维护了“国王的和平”。同时,巡回法官收集各地的习惯法案例,将抽象出来的法律原则带回威斯敏斯特进行总结归纳,然后再将其运用到具体的案件审理中,普通法遵循先例的原则逐渐产生。令状制的形成和由此产生的格式诉讼,使得普通法程序先于权利的观念得以深化。国王运用司法令状扩大王室的司法管辖权。从权利诉讼到占有之讼具体体现了对土地权利的保护是如何从封建法庭向王室法庭转移的。令状制的发展也限制了国王司法权力的滥用,对英格兰法治原则的形成有重要作用。 陪审制对于旧的司法证据审查方式拥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作为一种理性的制度,其引进完成了证据审查方式的变革。采用陪审制极大提高了王室法庭的司法权威,对国王攫取司法权力的步伐又是一个大的推动。文章认为英国普通法的形成实际上是王室法庭、封建法庭、教会法庭和地方法庭对英格兰司法管辖权不断争夺的一个过程。王室法庭通过建立和完善王室司法机构、运用司法令状和引进陪审制等手段逐渐在同其他法庭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王室法庭实行的法律制度也就成为了全体英格兰民众的“共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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