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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按份共有人的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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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按份共有的概述

第一节 按份共有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按份共有的性质

第二章 按份共有中应有部分的处分

第一节 应有部分的事实处分与分出

第二节应有部分的让与

第三节 应有部分担保物权的设定

第四节 应有部分用益物权的设立及租赁关系的设立

第五节 应有部分的抛弃

第三章 共有财产的处分

第一节 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程序

第二节 对共有物的无权处分

第三节 共有财产处分中的相关问题探讨

第四章 共有财产的分割

第一节 分割请求权

第二节 分割方式

第三节 分割的效力

第四节 共有财产的分割对应有部分抵押权的影响

第五节 共有物分割后的瑕疵担保

结 语

参考文献

致谢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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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份共有是我国《物权法》规定共有的基本形式。按份共有人除了与其他共有人共同享有对共有物的处分权外,还各自享有对其应有部份的处分权。本文围绕按份共有人对其应有部分以及共有物的处分权展开,通过对按份共有的基本理论分析,明确按份共有人的处分权范围及行使方式。虽然按份共有是一种所有权,但由于应有部份本身只是一种抽象的权利,没有特定化,因此共有人无法直接对其进行处分,这就与“所有权人得自由处分所有权”的基本理念相违背。且按份共有人的处分须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对共有物的处分才属合法有效,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按份共有人的处分权又将如何行使?由此引起颇多的争议与纠纷。文章主要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从逻辑上看,文章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对按份共有问题的研究,这是整篇文章的理论基础。作为所有权的一种形式,按份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分担义务的法律状态。按份共有因存在应有部分,得以区别于共同共有。根据应有部分,共有人确定了在共有关系中权利义务的范围,并根据这样的范围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因此,应有部分成为按份共有问题的研究重点。
  第二部分是对按份共有人对应有部分处分权问题的研究。应有部分是按份共有存在的前提。按份共有人根据其应有部分确定在共有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范围。按份共有人对应有部分享有近乎于所有权的权利,但因其抽象性,按份共有人对应有部分权利的行使有一定的特殊性,如应有部分的让与、用益物权及担保物权的设立和对应有部分的抛弃问题都需要特别讨论。在按份共有人充分行使其处分权的同时,应避免伤害到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第三部分是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权问题的研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物的法律程序;二是对共有物无权处分的效力。我国《物权法》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采“绝对多数决”规则。在未取得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共有人对共有物的构成无权处分,本文从法律处分和事实处分两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讨论。
  第四部分是对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分割以及分割的效力问题的研究。我国《物权法》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对于分割的效力,有权利转移主义和权利认定主义两种学说。本文对两种学说分别进行讨论,并着重讨论分割对应有部分抵押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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