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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计算机程序的专利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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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引言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第二节 研究意义

第一章 计算机程序及其专利保护的必要性和在国外的发展

第一节 计算机程序概述

一、计算机程序定义

二、计算机软件定义

三、“与计算机程序相关的发明”的定义

四、计算机程序的特点

第二节 计算机程序专利保护的必要性

第三节 计算机程序的专利权保护在国外的发展

一、美国计算机程序专利保护的发展历史

二、欧洲各国及欧盟计算机程序专利立法的演变

三、日本计算机程序专利立法的演变

第二章 计算机程序可专利性的理论探究

第一节 反对计算机软件程序本身可专利性的观点

一、计算机程序等同于算法,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抽象思维

二、计算机程序发明不符合“新颖点规则”

三、只有改变结构或物理状态的效果才属于技术效果

第二节 计算机程序具有可专利性的原因分析

一、计算机程序与算法、智力活动的规则有着根本的差异

二、“新颖点规则”违背了专利审查的要求

三、并非只有改变结构或物理状态的效果才属于技术效果

第三节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我国计算机软件程序保护可专利性法律探讨及相关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 我国现阶段对计算机程序的专利保护

一、对计算机程序专利保护的一般立法

二、对计算机程序专利保护的特殊规定

第二节 完善我国计算机程序专利保护制度的建议

一、将计算机程序本身纳入专利保护客体

二、通过案例明确专利法意义上“技术”的含义

三、在软件程序专利审查中采用授权公开制

四、从严考察计算机软件程序专利的“创造性”

五、缩短计算机软件程序专利的保护期限

第三节 撰写涉及计算机程序权利要求的建议

一、避免在权利要求中使用不可专利的主题名称

二、在方法权利要求中另加一组装置的权利要求

三、在说明书写明专利的技术方案,强调相较于在先技术的技术效果

四、在说明书附图中给出计算机程序的流程图

五、保留基于优先权专利申请中不属于可专利主题的权利要求

结束语

注释

参考文献

致谢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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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主要国家和地区计算机软件程序可专利性的发展和实践为基础,分析对于计算机程序本身进行专利保护的必要性,着重探讨现行计算机程序可专利性的诸多理论,包含支持性和否定性的观点,通过分析否定性观点内在的矛盾之处,得出计算机程序具有可专利性的结论。
  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的立法和审查实践提出如下建议:
  (一)将计算机程序纳入专利保护客体的范围;
  (二)通过案例明确专利法意义上“技术”的含义;
  (三)在软件程序专利审查中采用授权公开制;
  (四)从严考察软件程序专利的“创造性”;
  (五)缩短软件专利的保护期限,以不超过10年为宜。
  最后,以帮助申请人更好地申请和保护计算机程序的专利,本文还对撰写涉及计算机程序的权利要求和扩大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提出以下建议:
  (一)避免在权利要求中使用不可专利的主题名称;
  (二)在方法权利要求中另加一组装置的权利要求;
  (三)在说明书写明专利的技术方案,强调相较于在先技术的技术效果;
  (四)在说明书附图中给出计算机程序的流程图;
  (五)保留基于优先权专利申请中不属于可专利主题的权利要求。
  通过对上述问题进行总结,更清楚地阐释计算机软件程序本身的可专利性,利用专利制度更好地保护计算机软件程序,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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