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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的研究——与国家新版规范的对接及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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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摘要

主要英文缩写词表

前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三、研究内容

四、资料来源

五、研究方法

七、技术路线

第一部分上海2010版汇编与国家2012版规范对接的研究

一、资料来源及研究方法

二、研究内容

三、研究结果

四、讨论

第二部分 医院总成本的影响因素研究

一、资料来源

二、研究方法

三、结果分析

四、讨论

第三部分 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的实证研究

一、医院、科室成本核算范围

二、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的范围

三、医疗服务项目的筛选原则

四、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主要内容

五、研究方法

六、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实例

七、结果

八、小结

第四部分 总结与展望

一、总结

二、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综述1 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机制的研究

综述2 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方法的研究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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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家大力推行医改政策,破除医院以药养医困局的大背景下,《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以下简称国家2012版规范)正式出台,要求各省市据此对现行规范作出相应调整。本研究以《上海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汇编(2010)版》(以下简称上海2010版汇编)与国家2012版规范的对接为切入点,分析两者的差异性,在国家规范的框架下融入上海特色;通过上海市八家三级综合医院总成本的影响因素分析,确定项目成本核算的主要方向;以国家规范中项目的风险程度和难度系数的分值为参照,结合成本当量法和作业成本法,探索科学合理的项目成本核算方法;对样本医院项目的实际成本进行测算,与现行收费标准作对比研究,为项目价格的调整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课题来源:
  1、上海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政策类课题:《上海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与国家政策相衔接的研究》
  2、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委托项目:《上海市医疗机构院级成本核算研究》和《上海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的研究》。
  研究内容:
  1、上海2010版汇编与国家2012版规范的对比研究,分析规范框架及项目要素特点,确定对接调整方法,为上海市制定新版项目规范提供政策建议。
  2、结合上海市八家三级综合医院2004-2013年的各类财务数据,分析医院总成本的主要影响因素,为项目成本核算确定研究方向。
  3、在院科两级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对抽取的50个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分类核算。将核算后的实际成本与现行的收费标准作对比,剖析项日成本构成,确定价格调整趋势,为项目的定价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研究方法:
  1、专家咨询法
  在课题实施的前、中、后期,全程参与由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组建的工作小组的每周专项主题例会,掌握两版规范归并的前沿信息;收集整理上海市管理、临床专业领域的顶尖专家对规范及项目调整的意见和建议,与文献分析的理论相结合,确定不同类别项目的对接方法,解决对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2、逐步回归分析法
  利用多元回归分析法依次剔除对医院总成本影响不显著的变量,最终确定与成本变化有显著关联的指标,为下一步的项目成本核算理顺研究方向。
  3、基于国家框架的项目成本核算方法
  在成本当量法的基础上,以国家2012版规范中的难度系数和风险程度作为项目当量点,结合样本医院实际测算的人力成本、卫生材料费计算出项目的直接成本;根据调查项目例数占医院年服务量的比例,项目操作时的房屋建筑及设备的使用费等计算出项目的间接成本,最终得出项目的实际成本。
  研究结果:
  1、在国家2012版规范的框架下,对接后的上海版医疗服务项目规范需进行项目名称、内涵、计价单位等多个要素的调整。其中,项目内涵是对接工作的重点,计价范围的确定是关键,而耗材是否打包入项目中一并收费是研究的难点。
  2、2004-2013年,上海市三级医院的总成本呈规律上升趋势。通过对各类数据的分析发现,累计门急诊人次、人均人员经费、核定床位数、人均业务工作量、万元医疗收入卫生材料支出是医院总成本的主要影响因素。
  3、不同类别的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构成比例不同。诊察类和护理类人力成本所占比例最高;化验类和检查类项目设备折旧费占较大比重;手术类项目成本主要由人力成本和卫生材料费构成。
  4、在现行的收费水平下,上海市各类医疗服务项目的平均成本回收率不高,其中诊察类、护理类、治疗类和部分手术类项目的价格远低于实际成本。而化验类、检查类和床位类项目的收入基本能够覆盖成本。
  结论:
  1、两版规范的对接必须在国家2012版规范的框架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保留有特色的,调整不适合的,增补有应用前景的,删除过时或适用范围小的。
  2、医院总成本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需结合医疗服务项目各构成要素,各类项目价格的调整方向需与分析结果保持一致。
  3、不同项目的成本核算方法要有所区别,项目成本构成的主次确定价格的性质和主导因素,实际测算成本与收费标准的差异决定项目价格调整的幅度。
  4、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且实际成本低于收费标准的项目应适当上调价格,依靠大型医疗设备和高值耗材且实际成本高于收费标准的项目应下调价格,成本与价格相近的项目可以进行价格平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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