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
一 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的原因
(一)对逮捕权归属的质疑
1 逮捕权归属的理论争议
2 检察机关拥有逮捕权的现实依据
(二)对检察机关自侦自捕机制的质疑
(三)自侦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的可行性分析
二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适用的实证分析
(一)《规定》出台前的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情况分析
(二)《规定》出台后的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情况分析
三 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的利弊分析
(一)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的成效
(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出现的问题
四 现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方式的完善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和办案技术
(二)探索职务犯罪案件适用附条件逮捕制度的操作规则
(三)构建律师介入操作机制
(四)建立健全不捕案件异议沟通机制
(五)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个人情况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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