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
一、我国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基本理论
(一)不停止执行原则的概念及历史渊源
(二)我国选择“不停止执行”原则的社会背景与立法目的
1、我国选择“不停止执行”原则的社会背景
2、我国选择“不停止执行”原则的立法目的
(三)我国行政诉讼确立“不停止执行”为原则
(四)关于“不停止执行”原则的例外规定
二、我国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理论基础
(一)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
(二)公益优先理论
(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念
三、我国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现状及其不足
(一)我国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现状
1、立法上法律规范的冲突
2、司法实践中造成的矛盾
(二)我国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不足
1、落后于现代宪政人权理论
2、有悖于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
3、造成司法实践中矛盾和混乱
四、我国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产生缺陷的原因分析
(一)义务本位理念对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影响
(二)“公权优于私权”的思想对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影响
(三)行政权不断扩张的社会现状对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影响
五、域外行政诉讼不停止(或停止)执行原则的比较及其借鉴
(一)德国诉讼停止执行原则及相关规定
(二)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及相关规定
(三)域外相关规定对我国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借鉴
六、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重构
(一)行政法治发展对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影响
1、《行政处罚法》对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承继
2、《行政强制法》对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影响
(二)对《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展望
1、确立行政诉讼停止执行原则
2、《行政诉讼法》第44条的修改建议
结论
参考文献
参考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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