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前言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概述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立法沿革及现状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学理考察
(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实践考察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核心要素的界定
(一)对“公共安全”的理解和界定
(二)对“危险方法”的理解和界定
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犯罪形态的界定
(一)刑法第114条与第115条第1款之间的关系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否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
四、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适用规则
(一)严格解释本罪的构成要件
(二)立法上的完善和司法上的统一
(三)规范行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五、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布论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