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前言
第一章 海岛管理中的生态保护优先原则在我国立法中的来历
第一节 生态保护优先原则
一、生态保护优先原则的内涵
二、生态保护优先原则的发展简述
第二节 海岛管理中生态保护优先原则的法律渊源
一、海岛的概念
二、海岛使用管理中的生态保护优先原则
三、我国在海岛管理中实行生态保护优先原则的立法体现
第二章 对无居民海岛管理实行生态保护优先原则的必要性
第一节 无居民海岛的生态价值是根本价值
一、无居民海岛的价值
二、无居民海岛生态价值的根本性分析
第二节 无居民海岛的生态受损严重
一、无居民海岛生态环境恶化,生物多样性消减
二、无居民海岛侵蚀严重,海岛的数量减少,危害到国家权益和安全
三、无居民海岛环境污染造成大量经济损失
第三章 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下的无居民海岛申请审批制度
第一节 现有申请审批制度的不足
一、申请主体不明确
二、使用资格取得方式存在不合理之处
三、申请条件规定不完备且缺乏可操作性
四、审批程序粗放
第二节 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下无居民海岛申请审批之完善
一、明确无居民海岛申请使用人
二、排除招、拍、挂,完善申请许可制度
三、严格审批程序,健全审批使用制度
第四章 在无居民海岛具体使用中贯彻生态保护优先原则
第一节 现有无居民海岛使用规定中的不足之处
一、使用期限和禁限制度规定存在缺失
二、使用方式存在不合理之处
三、使用人的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
第二节 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下无居民海岛使用的立法完善
一、无居民海岛使用期限和禁限制度之完善
二、无居民海岛使用方式之完善
三、使用人权利义务的设定
第五章 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下无居民海岛的用后制度设计
第一节 使用终结的情形
第二节 用后复原制度设想
第三节 终止使用决定制度设想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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