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第1章 绪论
1.1文章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1.1.2研究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研究现状
1.2.2国内研究现状
1.3研究思路和方法
1.3.1研究目标
1.3.2研究内容
1.3.3研究的创新点
1.3.4研究方法
第2章 基层政府促进环境保护的理论阐释
2.1基层政府促进环境保护的含义
2.1.1基层政府的界定
2.1.2基层政府促进环境保护的对象
2.1.3基层政府促进环境保护的内容
2.2政府促进环境保护的相关理论
2.2.1生态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
2.2.2环境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负向外部性属性
2.2.3环境保护中政府责任的本质
第3章 基层政府促进环境保护的实践及取得的成效
3.1基层政府促进环境保护的实践
3.1.1出台措施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
3.1.2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
3.1.3运用司法手段促进环境保护
3.2基层政府促进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
3.2.1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
3.2.2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效果初显
3.2.3运用司法手段保护环境初见成效
第4章 基层政府促进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4.1 基层政府促进环境保护主动作为不力
4.1.1 基层政府对环境问题反应滞后
4.1.2基层政府促进环境保护见效较慢
4.1.3基层政府促进环境保护履职懈怠
4.2基层政府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多发职务犯罪
4.2.1基层政府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多发贪贿型犯罪
4.2.2基层政府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多发渎职型犯罪
4.3基层政府促进环境保护引发负面民意
4.3.1基层政府不作为引发负面民意
4.3.2基层政府乱作为引发负面民意
4.4基层政府环境执法履行难以落实
4.4.1基层政府在环境执法中存在取证难
4.4.2基层政府在环境执法中存在处罚难
4.4.3基层政府在环境执法中存在执行难
4.4.4基层政府在环境执法中存在配合难
第5章 基层政府在促进环境保护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5.1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存在思想误区
5.1.1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畏难思想
5.1.2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存在急于求成思想
5.2传统产业在县域经济中占比过高
5.3预期违法所得远高于违法成本
5.3.1不作为所得到利益远大于其付出的成本
5.3.2环境违法行为收益远高于风险成本
5.4基层政府促进环境保护工作能力欠缺
5.4.1缺乏专业行政执法人员
5.4.2缺乏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
第6章 加强基层政府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对策建议
6.1基层政府应因地制宜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6.1.1转变经济发展理念
6.1.2因地制宜推动县域经济转型升级
6.2加强基层政府环境执法力度
6.2.1提高环保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6.2.2建立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
6.2.3加强对环保监测检验财政支持力度
6.3完善基层政府的环境保护问责制度
6.3.1切实查明基层政府环保问题责任人
6.3.2明确责任人应承担的具体责任
6.3.3重视问责后的生态恢复工作
6.4注重运用司法手段促进环境保护
6.4.1加大公安机关环境犯罪查办力度
6.4.2支持检察机关行使环境保护法律监督职能
6.4.3支持法院对环境领域案件的判决和执行
6.5注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6.5.1提高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自觉
6.5.2注重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6.5.3注重与环保社会组织的合作
6.5.4注重购买专业环保服务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