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第二节 研究现状
一、几种责任原则的含义及比较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原则
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三节 本文的预期创新、分析方法和文章结构
一、预期创新
二、分析方法和文章结构
第二章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原则的博弈分析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适度预防”
一、何谓“适度预防”
二、“适度预防”的图形分析
第二节 四种责任原则的博弈分析
一、基本假设
二、无责任原则
三、严格责任原则
四、共同过失责任原则
五、双重过失为抗辩的严格责任原则
第三章 《交通法》采取的责任原则与双重过失为抗辩的严格责任原则的比较
第一节 《交通法》采取的责任原则
第二节 两种责任原则的比较
一、相似之处
二、两种责任原则的差异
第四章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一节 责任保险的重要作用
一、机动车赔偿能力不足会削弱预防的动力
二、责任保险可以弥补机动车赔偿能力不足的问题
第二节 责任保险的负面影响
第五章 《交通法》实施之后产生的问题
第一节 对现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性质的认识
第二节 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确定
第三节 机动车一方对行人赔偿责任的减轻
第四节 “碰瓷党”的出现
第五节 “双重过失为抗辩的严格责任原则”能较好解决上述问题
第六章 采取的对策
第一节 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一、强制责任保险下的责任限额
二、确定保障范围
三、受害人应该享有直接求偿权
四、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五、建立强制缔约制度
第二节 建立强制责任险为基础、商业责任险为补充的理赔结构
一、并存的必要性
二、商业责任险,强制责任险和强制责任险为基础、商业责任险为补充这三种清况下的赔偿比较
三、二者共存的模式
第三节 减少行人违规的措施
第七章 结论
参考文献
一、英文文献
二、中文文献
致谢
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山东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