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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脑瘫的围产期危险因素分析及研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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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性瘫痪(cerebral palsy即CP)简称脑瘫,是引起小儿机体运动障碍的主要疾病之一,是指从出生前到产后一个月内的脑发育早期,由各种原因引起的非进行性的脑损害及发育缺陷所致的中枢性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并可伴有智力低下、癫痫、感知觉障碍、语言及精神行为障碍,并且需排除进行性疾病所导致的中枢性运动障碍以及正常幼儿暂时性的运动发育落后[1,2]。脑性瘫痪最早由William John Little提出的,并且首次提出新生儿窒息与神经系统不良结局的关系,他认为新生儿窒息是脑瘫的首要因素。其后,Sigmund Freud发现脑瘫患儿常合并智力障碍、癫痫、视力障碍等疾病,因此提出假设脑瘫在宫内脑发育早期即开始出现,分娩前因素是脑瘫的主要致病因素。然而,在之后的近一个世纪的时间,在绝大多数人们依然认为分娩期的并发症是脑瘫的主要因素。直到,近年来,大量的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只有少部分的脑瘫是由产时窒息引起的,分娩前因素是脑瘫病因的主要部分[3-9,12-17,23]。
   在早产儿和足月儿中脑瘫的危险因素略有差异。在早产儿中,孕周、室周脑白质软化、宫内感染、窒息等是主要因素;在足月儿中宫内生长受限、新生儿窒息、新生儿感染是其主要因素。脑瘫是新生儿遗传因素(性别、遗传易感性)与环境因素(早产、宫内及新生儿期感染、宫内生长受限、窒息等)相互作用的结果。
   脑瘫的病因复杂,有诸多的危险因素,缺少确切的单一的主要致病因素。脑瘫的发生大致分为两类,(1)先天性脑发育异常,由基因、染色体异常等引起,常合并其他器官的先天性畸形;(2)脑发育完成之前受到损伤,脑白质损伤、FGR、新生儿中风、窒息、宫内及新生儿期感染等不良刺激,在胎儿及新生儿脑发育完成之前,损伤脑组织的发育而引起脑瘫的发生。脑组织急、慢性缺氧和/或炎症通路是脑损伤的最终共同通路。
   按照脑损伤发生的时间,可以将CP的危险因素分为分娩前、产时及新生儿期危险因素。确定脑损伤发生的时期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对于新生儿期因素及先天性脑发育异常导致的脑瘫,通常比较明确。但对于界定某些原因是产前还是产时因素,尚存在严重分歧,尤其产时窒息是分歧的焦点。辅助检查,如B超、CT、MR等影像学检查,胎盘、绒毛膜等组织学检查、生化及微生物检查等,在发现脑损伤的危险因素、确定脑损伤发生时期具有一定的作用。
   产时窒息引起缺血缺氧性脑病,进而导致脑瘫。存在窒息史的患儿,只有少数进展为脑瘫。诊断产时窒息事件是脑瘫的致病原因,须有充分的条件。这些条件首先由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Gynecologists ACOG)在1992年提出,2003年这诊断标准由ACOG及美国儿科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AAP)新生儿脑病和脑瘫特别小组再次修订[119,120],定为以下诊断标准:1、代谢性酸中毒:产时脐动脉血气分析pH<7.0,碱缺失≥12mmol/l;2、胎龄≥34周新生儿生后早期即出现中、重度脑病;3、脑瘫类型为痉挛型或不随意运动型;4、排除其他可能致病因素,如外伤、凝血异常、感染或遗传异常等。以上4个基本条件须全部符合,才能诊断产时窒息事件是脑瘫的致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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