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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育龄期妇女对家庭暴力认知水平及相关因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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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目的

三、研究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

2.抽样方法

3.调查内容与方法

4.资料处理与分析

5.质量控制

四、结果与分析

1.调查对象一般情况

2.调查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

3.研究对象家庭暴力认知水平

4.家庭暴力发生情况

5.农村育龄期妇女家庭暴力认知情况的主要影响因素

6.育龄妇女家庭暴力认知情况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五、讨论

5.1.家庭暴力的流行病学

5.2.家庭暴力对健康的影响

5.3.家庭暴力发生相关的危险因素

5.4 农村育龄期妇女对家庭暴力认知情况

5.5 农村育龄期妇女家庭暴力认知水平的影响因素

5.6 农村育龄期妇女家庭暴力发生情况分析

5.7 本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六、对策与建议

1、政府参与,加强宣传,增加人们特别是妇女对家庭暴力的认识

2、完善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加大立法力度,加重社会对家庭暴力的惩罚

3、充分发挥妇联、工会等组织的作用,加大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力度

4、从社会根源上消除社会性别角色对妇女的束缚

5、提高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

6、积极营造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氛围

7、计生服务网络参与的干预活动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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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研究背景]
   家庭暴力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伤害、折磨、摧残和压迫等人身方面的强暴行为,目前已成为一个全球范围普遍关注的重要社会问题和公共卫生问题,对妇女及其子女的健康构成了极大威胁。
   全国妇联一项调查数据显示,我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施暴者90%以上是男性,且其中很大比例发生在农村家庭。农村育龄期妇女不仅是农业劳动力,而且是维持日常家庭生计的主要支柱。针对农村育龄妇女家庭暴力的发生率不断上升,破坏家庭和谐,影响家庭成员的健康发展,其后果是十分严重的。我国农村育龄妇女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存在诸多误区,意识不到家庭暴力是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一种侵犯,反而将其视为家庭私事和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男尊女卑的封建意识在广大农村地区仍然盛行,不少地区男性夫权思想严重,导致很多人认为家庭暴力的发生责任在妇女,而意识不到是社会性别不平等这个深层次原因。农村地区育龄妇女对家庭暴力的认知水平高低不等,对家庭暴力的行为了解不多,导致农村育龄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情况日趋严重。
   [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了解农村育龄期妇女家庭暴力认知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农村育龄期妇女家庭暴力认知水平的影响因素,结合数据结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为制定相关干预政策和措施提供理论依据。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根据人均GDP水平将目标省份所有地级市分为好、中、差三类,采用单纯随机抽样方法抽取3个市6个乡镇,在每个乡镇中再按照经济发展水平随机抽取3个村,共18个村,每个样本村中抽取60名育龄期妇女作为调查对象,实际调查育龄期妇女990人,回收有效问卷924份,有效回收率93.33%。所用调查表根据国外相关研究后自制,调查形式为入户面对面调查,问卷当场核对并回收、编号,后期双份录入后采用SPSS16.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统计结果采用描述性分析、卡方检验、Logistic回归等分析方法。
   [主要结果]
   1.随着家庭暴力行为内容严重程度的增加,被调查对象纳入家庭暴力的人数和比例也随之增加。
   2.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教育程度、家庭收入水平、生育观念及家庭地位等因素是育龄期妇女家庭暴力认知水平的影响因素。不同教育程度对“取笑辱骂对方”、“限制行动自由”、“威胁”3个家庭暴力类型的认知不同;不同收入水平对家庭暴力类型中“取笑辱骂对方”、“经济控制”、“限制行动自由”、“威胁”和“推搡”5个家庭暴力类型的认知不同;不同人均年收入的育龄妇女对“经常取笑或辱骂对方”的认知率不同;不同受教育水平在“限制行动自由”和“威胁”两种类型认知不同;不同家庭生育观念在“长期不与对方说话”、“经济控制”、“拳打脚踢”三种类型的认知不同;不同家庭地位对“经常取笑或辱骂对方”属于家庭暴力的认知不同;不同居住情况对“威胁”、“推搡”、“拳打脚踢”、“使用工具进攻”四类家庭暴力类型的认知不同;不同地区的育龄妇女对“限制行动自由”属于家庭暴力的认知方面不同;
   3.Logistic回归结果显示,非贫困户、文化程度高以及家人不希望生女儿为家庭暴力的危险因素。
   [结论]
   农村育龄期妇女对家庭暴力认知存在误区,对心理暴力等冷暴力认知不足。农村育龄期妇女的家庭情况、自身情况、配偶情况等众多因素对家庭暴力认知存在影响。
   [对策与建议]
   1、政府参与,加强宣传,增加人们特别是妇女对家庭暴力的认识。
   2、完善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加大立法力度,加重社会对家庭暴力的惩罚。
   3、充分发挥妇联、工会等组织的作用,加大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力度。
   4、从社会根源上消除社会性别角色对妇女的束缚。
   5、提高育龄期妇女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
   6、积极营造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氛围。
   7、计生服务网络参与的干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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