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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市规划制定中的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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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

第一部分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定的必要性分析

一、城市规划概念与性质

(一)城市规划的概念

(二)城市规划的法律属性

二、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定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 其他国家城市规划制定中公众参与的考察与借鉴

一、其他国家城市规划制定公众参与的考察

(一)英国城市规划制定中的公众参与

(二)美国城市规划制定中的公众参与

(三)德国城市规划制定中的公众参与

二、其他国家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定评析与借鉴

第三部分 我国城市规划制定中公众参与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我国城市规划制定中公众参与的现状

二、我国城市规划制定中公众参与的问题分析

(一)城市规划制定中公众参与程序不完善

(二)城市规划制定中公众参与的救济不完善

第四部分 完善我国城市规划制定中公众参与的思考

一、完善城市规划制定中的公众参与程序

(一)完善城市规划制定中公众参与程序的重要性

(二)完善城市规划制定中公众参与的具体程序

二、完善城市规划制定中公众参与的救济

(一)城市规划制定中公众参与的行政复议救济

(二)城市规划制定中公众参与的行政诉讼救济

(三)城市规划制定中公众参与的其他救济途径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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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市规划是人们为了在城市的发展中维持公共生活的空间秩序而作出的未来空间安排。在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伴随着土地有偿使用、住房商品化和城建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度推进,市民、开发商、地方政府、国家都参与到城市规划的利益分配的格局中来。如何改变过去单一的国家利益本位的城市规划价值取向,综合协调各方利益,实现公平的利益分配格局,特别是要保护弱势群体如个人的利益不受侵犯,是我国城市规划制定在新的时期所面临的课题。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2007年通过的《城乡规划法》将城市与农村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规划。本文主要以狭义的城市规划作为分析对象,窥一斑而知全豹。
  全文紧扣程序保障、权利救济从四个方面展开:结合相关理论阐述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定的必要性;通过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定的考察,发掘其科学合理值得借鉴之处;深入剖析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定的现状以及存在的关键问题,即公众参与程序不完善,公众参与权利无救济;围绕程序设置和权利救济提出相应的对策,在城市规划制定的各个环节设置相应的程序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等参与权利的实现,并通过分析直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给公众提供救济的可行性,从而通过程序正义的实现以保障实体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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