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我国民用航空事故调查机制概述
(一)民用航空器事故及事故调查的含义
(二)我国民用航空事故调查行为的法律性质
(三)民用航空事故调查机制的发展过程
二、民航事故调查机制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一)民航事故调查机制的国际法规制
(二)其他国家关于民航事故调查机制的典型立法
1.美国
2.欧盟国家
(三)启示
1.设有独立的事故调查机构
2.技术调查与司法调查分离
3.重视科学的调查目标
4.安全建议的有效性
三、我国民航事故调查机制的立法现状与问题
(一)立法现状
1.调查主体
2.调查目的
3.调查结论的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
1.调查缺乏独立性,难以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
2.技术调查与司法调查未分离
3.调查结论缺失公开性
四、我国民航事故调查机制的立法完善
(一)加强调查主体的独立性
(二)技术调查与司法调查分离
(三)向公众公开最终调查报告
(四)制定安全建议管理规定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内蒙古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