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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终身监禁:不宜提倡的刑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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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

一、“中国式”终身监禁“入刑”引发的理论争议

(一)肯定说

1.有利于严厉惩处贪贿腐败犯罪

2.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

3.有利于弥补刑罚结构的不足

4.进一步限制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

5.有利于国际司法协助

(二)否定说

1.违背刑法的基本原则

2.不利于罪犯的教育改造

3.对刑罚结构调整并无益处

4.加大监狱负担

5.不能作为死刑的替代品

二、“中国式”终身监禁的定位

(一)“中国式”终身监禁的概念

(二)“中国式”终身监禁的性质

1.不同观点

2.“中国式”终身监禁是一种介于死缓与无期徒刑之间的刑罚制度

三、“中国式”终身监禁是不断限缩的刑罚制度

(一)终身监禁的发展与衍变

(二)终身监禁的适用现状

1.终身监禁在英美法系国家的适用现状

2.终身监禁在大陆法系国家的适用现状

3.终身监禁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适用现状

(三) “中国式”终身监禁是不断限缩的刑罚制度

四、“中国式”终身监禁是已经落伍的刑罚制度

(一)刑罚的理论基础

1.报应论

2.功利论

3.综合刑论

(二) “中国式”终身监禁与现代刑罚理论相冲突

1.终身监禁与教育刑论

2.终身监禁与综合刑论

(三) “中国式”终身监禁与现代刑罚趋势不相符

1.刑罚轻缓化趋势

2.非监禁刑趋势

五、“中国式”终身监禁的未来命运

3.从必要性角度审视“中国式”终身监禁

(二)“中国式”终身监禁的命运设想

1.司法适用方面

2.立法修正方面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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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九)》初次把终身监禁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且是专门适用于贪贿腐败犯罪,这是终身监禁第一次出现在我国的法律条文之中。早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前,我国就有学者对终身监禁进行讨论,但大多都是将终身监禁作为一种死刑的替代措施来探讨的。《刑法修正案(九)》的公布,使得终身监禁初次以一种刑罚制度展现在了我国的刑事法律之中。终身监禁一词,是由翻译而来的,我国的终身监禁相比较于国外的,还是有一些差别的,如我国的终身监禁仅指不得减刑、假释的终身监禁,且我国的终身监禁只适用于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罪犯。本文尊重《刑法修正案(九)》中相关规定,与我国的无期徒刑不同,终身监禁仅指不可减刑、假释的终身监禁。
  本研究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归纳了“中国式”终身监禁“入刑”以来,学界主要的争议点。第二部分对终身监禁的概念与性质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中国式”终身监禁是一种介于死缓与无期徒刑之间的不可减刑不可假释的“终身”剥夺自由的刑罚制度。第三部分,通过对终身监禁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适用现状的比较分析,指出“中国式”终身监禁是不断限缩的刑罚制度。第四部分,从报应论、功利论和综合刑论的角度分析了终身监禁,指出随着刑罚理论的不断发展,“中国式”终身监禁是一种已经落伍的刑罚制度。最后,对“中国式”终身监禁“入刑”引发的理论争议进行了回应,并对未来“中国式”终身监禁的发展提出了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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