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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一)共享与“共享式”服务的概念
(二)共享与“共享式”服务的特征
二、共享与“共享式”服务的提出及现状
(一)共享与共享服务的提出
(二)共享与共享服务的现状
三、目前我国“共享式”服务存在的问题
--从共享单车角度分析
(一)“共享式”服务社会问题
1、社会信任流失,公众道德水平降低
2、社会治理体系不协调,治理水平滞后
(二)共享单车引发的法律问题
(1)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引发交通事故
(2)使用共享单车不当引发犯罪
(3)使用有质量瑕疵的共享单车引发的事故及责任承担
2、共享服务提供者的法律问题
(1)共享服务企业对用户个人隐私的保护
(2)共享单车企业押金监管难
共享单车企业一般不及时退还用户的押金,大量沉淀资金成为了企业盈利的主要模式。而现在的法律很难监管押金
(3)共享服务提供者的法律地位不清、权利界限模糊
(三)共享单车的监管问题
四、完善我国“共享式”服务的路径
(一)“共享式”服务社会问题治理方式
1、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保障“共享式”服务发展
2、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构建体系
(二)“共享式”服务法律问题的治理与完善
1、完善立法
(1)制定规范共享服务的统一性法律规范
(2)制定专门的管理共享单车服务的规范
2、加强综合执法,解决“共享式”服务难题
3、提高“共享式”服务使用者和提供者的守法意识
(1)禁止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服务
(2)相关违规行为应当入法
(3)共享服务企业规范其行为保护用户个人隐私
(4)共享服务企业押金管理加强
(5)明确共享服务企业的法律地位
(三)完善监管制度
1、建设多方参与的协同监管体系
2、监管与信用体系双向促进“共享式”服务发展
(四)设置“共享式”服务公益诉讼程序
结 语
“共享式”服务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与企业相结合的优点,在大数据中精准的分析用户的需求并提供服务。而共享
参考文献
(一)期刊类:
内蒙古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