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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婚育状况对女性抑郁障碍影响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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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前言

材料和方法

一、 研究对象

1.1 受试对象

1.2入组标准

1.3 排除标准

二、 研究方法

2.1样本来源

2.2研究工具

2.3统计学处理

结果

讨论

1.人口学因素对育龄期女性抑郁障碍的影响

2.配偶对育龄期女性抑郁障碍的影响

3.育龄期女性抑郁障碍特征

4.孕产史和新生儿发育对育龄期抑郁障碍女性的影响

5.本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结论

参考文献

综述:抑郁障碍对女性婚育状况影响的研究进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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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抑郁障碍是最常见的精神疾病之一,其病程迁延、进展缓慢、复发率高,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之一,其主要的临床症状是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而心境低落多与患者当时处境不相称,经常出现自卑自责,轻则郁郁寡欢,重则生不如死,甚至悲观厌世,可以出现自杀想法及行为;有些患者可出现抑郁性木僵;部分病例可有明显的焦虑和抑郁性激越;重度抑郁患者可伴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抑郁障碍每次发作持续时间至少2周,而持续时间久者可延续数月甚至数年,病例具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与男性相比,抑郁障碍似乎更倾向于选择女性,并对其造成困扰,原因可能是女性需要照顾儿童与老人、工作歧视、经济歧视和来自当前工作需要与家庭责任需要而产生的角色冲突。抑郁障碍在女性的日常生活功能、工作满意度、休闲、躯体健康、性功能、睡眠、生活的希望、生命质量、妊娠结果、婴儿发育、母婴关系等方面均可产生较大的消极影响。此外还有证据显示母亲孕期抑郁能够导致子女在青春期的抑郁发作,并且其子女在青春期后也存在高的抑郁复发风险。抑郁障碍患者的婚育状况是影响其疗效和预后的重要因素,因此本研究拟对育龄期女性抑郁障碍患者的婚姻及生育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其对抑郁障碍的影响,为进一步的更有针对性的研究及科学干预提供一定的证据支持。
  材料和方法:
  采用方便取样法,选取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之间在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门诊治疗及住院治疗的育龄期女性抑郁障碍患者共159例,其中74良好配合,对全部受试者的一般资料、配偶资料、疾病症状、婚姻状况、生育状况、孕期保健及婚育对疾病的影响方面进行问卷调查。采用卡方检验、独立样本 t检验分析女性抑郁障碍患者婚育现状对其抑郁症状严重程度的影响。统计计算均采用SPSS17.0软件完成,P<0.05为差异显著。
  结果:
  1.本研究显示女性抑郁障碍患者的人口学特征在不同抑郁障碍严重程度分组中均不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
  2.本研究显示女性抑郁障碍患者配偶的相关资料在不同抑郁障碍严重程度分组中均不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
  3.本研究显示在女性抑郁障碍患者的疾病特征中,仅有首次起病特点在不同程度抑郁障碍严重程度分组中存在显著性差异(P<0.01)。
  4.本研究显示在女性抑郁障碍患者的生育情况中,仅有新生儿存在缺氧情况在不同严重程度抑郁障碍分组中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
  5.本研究中抑郁障碍女性与非抑郁障碍女性在分娩方式、新生儿是否低体重、流产史及怀孕次数方面不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
  结论:
  1.本研究调查表明育龄期女性抑郁障碍严重程度与人口学因素无关。
  2.本研究调查表明育龄期女性抑郁障碍严重程度与配偶相关因素无关。
  3.本研究调查表明育龄期女性轻度、中度抑郁障碍与首次抑郁障碍缓慢发病显著相关,重度抑郁障碍与首次抑郁障碍急性发病显著相关。
  4.本研究调查表明育龄期女性重度抑郁障碍与胎儿缺氧显著相关。
  5.本研究调查表明抑郁障碍女性与非抑郁障碍女性在分娩方式、新生儿是否低体重、流产史及怀孕次数方面不存在显著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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