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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对象认定问题调查研究——以庄河市鞍子山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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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1.3.2 国内研究现状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4.1 研究内容

1.4.2 研究方法

1.4.3 技术路线

2 低保对象认定情况调查

2.1 低保对象认定

2.1.1 低保对象认定标准

2.1.2 家庭收入计算

2.1.3 低保对象认定流程

2.2 鞍子山乡低保对象概况

2.2.1 鞍子山乡低保对象分布

2.2.2 鞍子山乡低保对象覆盖范围

2.3 调查设计

2.3.1 调查理论依据

2.3.2 调查研究目的

2.3.3 调查对象与范围

2.3.4 调查方式

2.3.5 调查问卷设计

2.4 调查结果

2.4.1 调查问卷结果统计

2.4.2 调查结论

3 鞍子山乡低保对象认定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3.1 鞍子山乡低保对象认定存在问题

3.1.1 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不准确

3.1.2 低保工作效率低

3.1.3 认定流程不够科学

3.1.4 相关部门对政策的执行有偏差

3.1.5 低保政策及相关制度的知晓度低

3.2 鞍子山乡低保对象认定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3.2.1 居民经济状况难以准确核对

3.2.2 认定程序繁琐

3.2.3 缺乏监管的主动性

3.2.4 低保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

3.2.5 低保政策缺乏宣传

4 对策与建议

4.1 加强低保管理队伍建设及政策宣传

4.1.1 逐级成立低保管理中心

4.1.2 提高低保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标准

4.1.3 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力度

4.1.4 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

4.2 规范低保认定流程

4.2.1 缩短低保认定时间

4.2.2 建议取消“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

4.2.3 重塑低保认定流程

4.3 科学核对家庭经济状况

4.3.1 实行分类救助

4.3.2 建立庄河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

4.3.3 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

4.3.4 进一步明确家庭收入认定范围

4.4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4.4.1 明确和细化违反家庭经济状况申报制度的相关责任

4.4.2 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4.4.3 畅通信访渠道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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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重大举措。庄河市政府从2007年开始全面实行差额低保政策,保障了大部分贫困线以下农民的基本生活,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由于低保对象认定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致使民政部门关于低保的信访案件颇多,许多群众也对这项本应惠及民众的政策颇有微辞。
  文章根据现有的政策法规及相关资料描述了鞍子山乡低保对象认定的标准和流程,同时经过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分析鞍子山乡农村低保实施过程中的制度实施情况及效果。在统计数据和问卷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得出鞍子山乡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困难;认定流程繁琐;低保工作人员数量少、工作量大;低保政策缺乏有效主动的监管;低保政策宣传不到位。
  借鉴国内外多地社会救助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采纳数位多年从事民政工作人员的建议,结合笔者本人实际工作经验,从低保管理队伍的建设、认定流程、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和监管机制等四个方面着手,提出建立低保管理中心、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畅通信访渠道等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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