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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
一、“亲亲相隐”概述
(一)“亲亲相隐”的涵义
(二)我国“亲亲相隐”原则的产生及发展
1.我国“亲亲相隐”原则的产生
2.我国“亲亲相隐”原则的发展
(三)我国古代“亲亲相隐”原则在窝藏、包庇罪中的体现
(四)国外“亲亲相隐”原则的立法例
1.大陆法系国家
2.英美法系国家
二、我国现行刑法有关窝藏、包庇罪犯罪主体的规定
(一)我国刑法对窝藏、包庇罪主体范围的规定
(二)窝藏、包庇罪规定为一般主体的弊端
1.有违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人伦道德
2.与刑法原理有矛盾
三、排除窝藏、包庇罪中近亲属犯罪主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排除窝藏、包庇罪中近亲属犯罪主体的必要性
1.排除近亲属犯罪主体是维护社会伦理的必要之举
2.排除近亲属犯罪主体是保障人权的基本要求
3.排除近亲属犯罪主体是权利制约权力的有效途径
(二)排除窝藏、包庇罪中近亲属犯罪主体的可行性
1.排除近亲属犯罪主体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2.排除近亲属犯罪主体符合我国刑事立法精神
3.排除近亲属犯罪主体符合世界刑事立法趋势
四、排除窝藏、包庇罪中近亲属犯罪主体的立法建议
(一)刑事实体法上适用“亲亲相隐”原则
1.适用“亲亲相隐”主体限制
2.适用“亲亲相隐”的范围
3.适用“亲亲相隐”的具体行为方式
(二)刑事程序法上赋予特定范围的近亲属拒绝作证权
1.赋予同胞兄弟姐妹拒绝作证权
2.在刑事诉讼各阶段赋予近亲属作证豁免权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研究生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