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第1章 港口国监督制度和监督协调
1.1 港口国监督制度的概述
1.1.1 港口国监督的定义
1.1.2 港口国监督制度产生原因
1.1.3 港口国监督制度发展现状
1.2 港口国监督的协调
1.2.1 航运与港口国监督的关系分析
1.2.2 现行港口国监督协调法律问题分析
第2章 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的局限性
2.1 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的法律局限性分析
2.1.1 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的法律性质分析
2.1.2 国内立法与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之间的不协调
2.1.3 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国内立法转化的必要性分析
2.2 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间的信息协作局限性分析
2.2.1 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成员国信息协作机制现状
2.2.2 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间信息协作机制缺位的影响
第3章 港口国监督争议解决机制协调法律问题
3.1 港口国监督及争议滞留法律性质的界定
3.1.1 港口国监督行为法律性质界定
3.1.2 港口国监督行为下滞留等处理意见法律性质界定
3.2 港口国监督争议解决机制分析
3.2.1 成员国国内争议解决途径及存在的问题
3.2.2 谅解备忘录滞留复审机制及存在的问题
第4章 港口国监督协调的立法建议及对策
4.1 我国港口国监督制度的法律完善
4.1.1 完善我国港口国监督立法
4.1.2 构建明确稳定的国内执法体系
4.2 谅解备忘录下区域港口国监督制度的法律协调和完善
4.2.1 构建船舶信息共享互认机制
4.2.2 构建区域快速争议解决机制
4.2.3 谅解备忘录体系的重构设想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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