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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罚金刑数额立法之缺陷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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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引 言

第2章我国罚金刑数额立法之现状

2.1我国罚金刑数额立法概览

2.1.1危害公共安全罪罚金刑数额立法状况

2.1.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罚金刑数额立法状况

2.1.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罚金刑数额立法状况

2.1.4侵犯财产罪罚金刑数额立法状况

2.1.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罚金刑数额立法状况

2.1.6危害国防利益罪罚金刑数额立法状况

2.1.7贪污贿赂罪罚金刑数额立法状况

2.2我国罚金刑数额立法的特点

第3章我国罚金刑数额立法之缺陷

3.1无限额罚金刑:徘徊于存废之边缘

3.1.1无限额罚金刑在我国刑法中的应用

3.1.2无限额罚金刑的理性评析

3.2倍比罚金刑:优势与挑战并存

3.2.1倍比罚金刑在我国刑法中的应用

3.2.2倍比罚金刑的理性评析

3.3限额罚金刑:白璧亦有瑕

3.3.1限额罚金刑在我国刑法中的应用

3.3.2限额罚金刑的理性评析

第4章我国罚金刑数额立法之完善

4.1五项基本原则:指引我国罚金刑数额立法

4.1.1罪刑相适应原则

4.1.2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水平相适应原则

4.1.3相对确定原则

4.1.4相对平等原则

4.1.5协调性原则

4.2贪利性犯罪:倍比罚金刑“一夫能当关”

4.2.1我国贪利性犯罪罚金刑数额立法的现状

4.2.2我国贪利性犯罪罚金刑数额立法的缺陷

4.2.3我国贪利性犯罪罚金刑数额立法的完善

4.3非贪利性犯罪:限额罚金刑“大权可独揽”

4.3.1我国非贪利性犯罪罚金刑数额立法的现状

4.3.2我国非贪利性犯罪罚金刑数额立法的缺陷

4.3.3我国非贪利性犯罪罚金刑数额立法的完善

4.4单位犯罪:倍比罚金刑与限额罚金刑应“同舟共济”

4.4.1我国单位犯罪罚金刑数额立法的现状

4.4.2我国单位犯罪罚金刑数额立法的缺陷

4.4.3我国单位犯罪罚金刑数额立法的完善

第5章结 语

致谢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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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罚金刑数额是罚金刑立法中一个非常关键的要素,它一方面反映了一国罚金刑设置是否科学,同时也是该国罚金刑能否得到准确适用与顺利执行的前提。我国的罚金刑数额立法兼采无限额罚金刑、倍比罚金刑与限额罚金刑三种模式。然而,无限额罚金刑弊大于利,倍比罚金刑与限额罚金刑虽有优势,却也不乏需要完善之处。更重要的是,有关罚金刑数额的既有规定极其混乱,亟待规范与统一。罚金刑数额立法应该遵循罪刑相适应原则、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水平相适应原则、相对确定原则、相对平等原则以及协调性原则等五项基本原则。对于贪利性犯罪,应该一律采用倍比罚金刑;对于非贪利性犯罪,限额罚金刑则不失为一种较为理想的选择。至于单位犯罪,则应首先区分其是否贪利性犯罪,而分别采用倍比罚金刑或限额罚金刑。与此同时,应改变单位犯罪中双罚金制与单罚金制并存的混乱局面,统一实行双罚金制,并合理设置犯罪单位与相关责任人员罚金刑数额之间的比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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