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第1章 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现状
1.1 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总体情况
1.2 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及后续法律处理情况
1.2.1 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
1.2.2 变更强制措施后的法律处理情况
1.2.3 变更强制措施的涉案罪名
1.2.4 变更的法律程序
第2章 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2.1 捕后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存在的问题
2.1.1 变更强制措施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2.1.2 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给案件处理带来的问题
2.2 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原因
2.2.1 立法存在缺陷,规定不完善
2.2.2 法律规定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种类已不能适应现实生活
2.2.3 公安机关考核标准不当及一些办案人员思想认识有问题
2.2.4 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把关不严,构罪即捕现象突出
2.2.5 案外因素干扰
2.2.6 其他原因
第3章 规范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对策与建议
3.1 修改法律,增强检察机关的监督职畿
3.1.1 改变更强制措施由检察机关统一审批
3.1.2 明确规定审批时间
3.2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主体多元化,听取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3.3 修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依据
3.3.1 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继续被关押的
3.3.2 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3.3.3 性质轻微的刑事和解的案件
3.3.4 上有老下有小,个人认罪态度好的
3.3.5 刑事案件捕后证据发生变化的
3.3.6 检察机关事后发现批准逮捕有误的
3.4 加强法治理念教育,转变办案人员的执法思想
3.5 进一步加强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监督
3.5.1 检察机关应积极与侦查机关相互联系,加强沟通
3.5.2 对被变更逮捕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建立台账
3.5.3 对不当、违法违规变更强制措施的行为坚决纠正
3.5.4 检察机关内部应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相互配合、协调、沟通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