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历史演进及特点分析
(一)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历史演进
1.只有原则性规定阶段
2.单个法律法规零散规定阶段
3.行政诉讼法统一授权阶段
4.行政复议授权阶段
5.司法解释扩展授权阶段
(二)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特点
1.从无到有、从窄到宽、循序渐进的过程
2.多管齐下,层层深入
3.未触及实质性的变革
二、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现状与缺陷
(一)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现状
(二)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缺陷
1.立法模式混乱
2.可诉行政行为范围过窄
3.保护的权益有限
4.行政公益诉讼的缺乏
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拓展的必要性分析和可行性分析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拓展的必要性分析
1.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拓展符合法理精神
2.行政复议法为其拓展奠定了基础
3.拓展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具有现实意义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拓展的可行性分析
1.法治中国与法治政府的构建
2.公民权利意识增强
3.司法体耕改革推进
4.国外先进国家的借鉴
四、域外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及借鉴
(一)域外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
1.美国
2.法国
3.德国
(二)对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益借鉴
1.立法模式的选择
2.审查标准的选择
3.对行政行为审查的全面性
4.重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为标准
5.在救济途径上,国外大多数国家形成了一套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保障体系
五、完善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措施与界限
(一)完善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措施
1.完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模式
2.拓宽可诉行政行为的范围
3.扩大行政诉讼保护权益的范围
(二)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拓展的界限
1.公民权利意识的发展程度
2.行政机关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3.司法解决行政诉讼的能力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著)及科研情况
江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