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海门市相对集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权改革研究
【6h】

海门市相对集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权改革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摘要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研究

1.2.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的研究

1.3 研究内容

1.4 研究方法与思路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

2.2.1 整体政府理论

2.2.2 政府流程再造理论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2.2.4 街头官僚理论

3 海门市相对集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权改革的现状分析

3.1 改革目标

3.2 改革的具体内容

3.2.1 审批主体

3.2.2 前置条件

3.2.3 审批流程

3.2.4 监督管理

3.3 改革成效及存在问题

3.3.1 改革成效

3.3.2 存在问题

4 海门市相对集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权改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4.1 整合能力相对不足

4.1.1 行政审批局定位模糊

4.1.2 街头官僚的窘迫

4.2 审批管理呈现“碎片化”

4.2.1 多部门的复合许可

4.2.2 部门的本位主义

4.2.3 职能割据带来的重复和矛盾

4.2.4 审批人员权责不对等

4.3 部门协调模式陈旧

4.3.1 职责划分简单机械

4.3.2 审批、监管联动无力

4.4 信息平台作用有限

4.4.1 地方政府无法参与

4.4.2 公私部门协调不够

4.4.3 私部门的目标异化

4.4.4 隐藏性的信息不对称

5 国内外经验借鉴

5.2.1 成都武侯区的经验借鉴

5.2.2 天津滨海新区的经验借鉴

6 完善海门市相对集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权改革的建议

6.1 提升审批局整合能力

6.1.1 明确职能定位

6.1.2 建立人员激励机制

6.2 确立公民需求导向

6.2.1 更多的内部循环

6.2.2 受控的本位主义

6.2.3 统一的办事指南

6.2.4 第一受理人的授权与容错

6.3 创新部门协作模式

6.3.1 明确协作责任人

6.3.2 批管协同新方式

6.4 展开与私部门的协作

6.4.2 公私部门协作共建

6.4.3 有效监督服务公司

6.4.4 培育规范中介组织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声明

展开▼

摘要

随着中国发展进入新常态,体制机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成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拦路虎”,不深化改革,就难以实现平稳健康发展。本届政府积极通过行政审批改革的方式,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来实现新的发展。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指的是将政府各部门行使的行政许可权集中交由一个部门统一行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权是为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而赋予建设主管部门的一种职权。海门市作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试点县,于2015年年底成立了新的行政审批局。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为主的17项行政许可权首批交由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
  本文通过调查访谈和文献研究等方式,利用整体政府等相关理论,对海门市相对集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权改革过程进行了系统研究,查找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优化政策。首先通过查阅书籍、资料,对相关概念和整体政府等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提炼。其次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审批主体、前置条件、审批流程、监督管理四个方面的工作成效进行了总结分析,并详细剖析问题存在的四个方面的原因:整合能力相对不足,审批管理呈现“碎片化”,部门协调模式陈旧,信息平台作用有限,为优化海门市相对集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权提供基础。再次,分析研究美国、韩国和国内成都武侯区、天津滨海新区的成功经验,为完善海门市相对集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权改革提供借鉴。最后探索提出了完善海门市相对集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权改革的四个方面的建议:一是提升整合能力,强化部门文化认同,关注工作人员的个人发展。二是确立公民需求导向,把更多的前置条件纳入内部循环审批系统,严控本位主义,建立统一的办事指南,更多的授权一线人员。三是创新协作模式,清晰划定审批和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并通过各种灵活有效的方法和明确的制度方案实现部门有效协同。四是展开与私部门的合作,对现有各系统充分整合,为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