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研究现状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思路
一、问题意识:行政审判思维方式中“规范隐退”的三个面向
(一)追求社会效果的同时法律效果被贬抑
(二)强调能动司法导致法律规则被漠视
(三)“讲政治”的思维理念使得政策性解释泛化
二、概念厘清:规范思维的基本理论与特征
(一)对规范思维的基本认识
(二)规范思维的法哲学溯源
(三)规范思维作为一种朝向形式法治的思维方式
三、法理省思:行政审判运用规范思维的依据与可能
(一)规范思维契合行政法治主义原则的基本要求
(二)强调规范思维有利于克制强势的政治思维对行政审判的影响
(三)强调规范思维有利于减少行政审判中社会学解释方法的误用
四、实现理路:行政审判运用规范思维的方法与进路
(一)规范思维的司法姿态:柔性的司法克制主义
(二)规范思维的思维模式:司法推理模式
(三)规范思维的解释方法:限制性法律解释方法的选择与运用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