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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试论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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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摘要

引言

第一章 “两罚衔接”的内涵及法理依据

一、“两罚衔接”机制的内涵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和关系

(一)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

(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

(三)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

三、“两罚衔接”的法理依据

(一)法治理论

(二)分工协作理论

(三)行政犯罪理论

第二章 “两罚衔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两罚衔接”的立法现状

(一)宪法、法律

(二)行政法规

(三)司法解释

二、“两罚衔接”的实践现状

(一)“以罚代刑”现象突出

(二)“以刑代罚”问题频发

(三)“两罚”竞合失序

第三章 “两罚衔接”失序的原因

一、立法层面的原因

二、行政权运作失当

(一)行政权力扩张、趋利化

(二)执法主体素质不高

(三)违法行政惩戒不足

三、行政监督缺失

(一)监督缺乏明确依据

(二)监督缺乏信息来源

(三)监督缺乏制度保障

(四)监督缺乏实时性

第四章 域外“两罚衔接”的实践及启示

一、英国样本

二、日本样本

三、借鉴与启示

(一)统一立法

(二)重视程序

(三)行政监督

第五章 “两罚衔接”的改良和完善

一、立法层面

(一)重构立法模式

(二)确立衔接原则

(三)优化衔接范围和尺度

(四)制定单行法律

二、程序层面

(一)“两罚衔接”机制程序的建构

(二)证据搜集和转化程序的规则

三、运行层面

(一)行政执法机关利益切割

(二)强化行政执法主体建设

(三)建立信息共享制度

(四)建立考评机制

(五)建立责任制度

(六)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四、监督层面

(一)确立监督依据

(二)健全监督机制

(三)打击职务犯罪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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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目前行政执法中,针对涉嫌犯罪的行政案件移送工作存在诸多问题,如“四多四少”现象、“以罚代刑”现象等,带来的危害和隐患已日渐突出,对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冲击甚大。故此,“两罚衔接”工作机制、具体实施方法等问题迫切需要从理论上、实践上进行重构或完善。本文以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机制为研究范畴,从分权协作、行政犯罪等法学理论出发,立足现行法律依据、着眼依法治国目标,总结我国及域外法治实践的成果、经验,剖析现有“两罚衔接”机制的缺陷和成因,进而改良和构建符合我国法治现状的“两罚衔接”机制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模式。
  本文分为五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对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关联概念进行界定,并探究其内在理论联系,分析衔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法治理论、分工与协作理论、行政犯罪理论论证“两罚衔接”机制的法理依据和价值。第二部分,梳理、审视现有“两罚衔接”法律法规,进而环视实践领域衔接之疾。第三部分,从立法、行政权运作、司法监督等角度剖析“两罚衔接”失序的诸多成因。第四部分,考察域外相关立法和实践以资借鉴。第五部分,以体系、制度的创制和完善承接理论分析,从立法、程序、运行、监督四个层面弥补现有缺陷及不足,全面架构和逐项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机制的实践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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