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前言
第一章 仲裁中第三人的权益保护之必要性
一、实务中的虚假仲裁与恶意仲裁
二、仲裁程序自治性、保密性带来的问题
三、仲裁裁决的效力扩散及于第三人
第二章 仲裁中第三人权利程序救济之现状
一、现行仲裁中第三人救济程序
二、新民诉下的第三人撤销之诉
三、执行异议之诉
第三章 仅对第三人提供执行时救济的逻辑缺陷
一、仲裁案外人当前仅能获得执行救济
二、仅提供执行救济的逻辑缺陷
三、造成逻辑缺陷的根源
第四章 设立仲裁第三人制度(事前救济)的不可行性
一、仲裁第三人制度中主体范围的界定
二、仲裁第三人制度的法理分析
三、职权通知的困难
四、由国际立法例看我国的仲裁第三人制度
第五章 第三人申请撤销仲裁之诉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存在合理性
二、《仲裁法》第58条的主体由当事人扩大到第三人并不可行
三、第三人撤销仲裁裁决之诉的法理基础
(一)立法目的
(二)与“一裁终局”的矛盾
四、第三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之诉的效力
五、应用于实务中的前景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